蘋論:新地案和香港的墮落趨向
一葉落而知天下秋。一滴水照見整片藍天。
法官認為許仕仁是史上最好的政務司司長;郭炳江毫無疑問是好人,行善而不求報答;陳鉅源是任職四十年忠誠可靠的員工;關雄生家人的求情信令法官感動。很少見法官對被判刑者這樣稱道。至於新鴻基地產,必須承認在市民心中,這公司過去的紀錄良好。為甚麼這樣的人,這樣的公司,會出現這麼嚴重的貪污案?
許仕仁判刑七年半,法官下令許需交還關雄生轉給他的1,118萬元給政府,惟郭炳江給他的850萬元卻毋須交還。
這1,118萬,正是照見藍天的一滴水。許仕仁自辯時說,這錢是時任港澳辦主任兼政協副主席的廖暉給他的。許仕仁曾對廖暉說薪酬不夠花,廖暉就說「看看怎麼幫你」,錢到手廖又當面跟許說「我已經幫了你,你不要這麼大花費了」。因此,要許交還這1,118萬,是交給香港政府還是中共政府,或由港府轉交北京,有待澄清。
法官表示,儘管郭炳江給850萬許仕仁並沒有協議及附帶條件,但他不會天真地相信無協議就是沒有優待新地。同樣,廖暉給許仕仁1,118萬時,也沒有協議及附帶條件,但我們又豈能天真地認為無協議就意味特區政府高官對中共不會更加言聽計從呢?中國有句老話:「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中共太了解這一套了。
一千多萬若來自一般私人饋贈,以許仕仁之聰明,斷不敢收,但來自主管香港的北京高官,會有甚麼問題?這錢不但可以收,而且必須收,因為收了就表示你接受這個靠山,不收就意味拒絕。
中共「錢進香港」,對香港親共政權和建制派的支持,採取的就是類似廖暉給錢許仕仁這種方式,不是按《基本法》中央與特區關係的規定行事,而是用橫手,使暗錢,無協議無條件地暗中支持,一方面成為你的靠山,另方面在必要時又可以讓你陷法網。種票,種人,蛇齋餅糭,發展愛字頭部隊,金毛仔派錢反示威,一脈相承都是這類黑社會主義手法。
香港很多人不關心政治,或藉口說不懂,或搵食旅遊玩樂大過天。但香港貪污跟市民無關嗎?幾乎是逼出來的官商勾結而把成本轉嫁到市民身上,與我們無關嗎?
回歸初期,廉署還調查過中旅社主席的貪腐,其後十多年大陸貪腐越趨嚴重反而在香港上市的國企似乎貪腐絕迹了,先前的劉金寶、去年的宋林都是中共自己揭發的。湯顯明酬酢吃喝送禮,都是與中共官員交往,怎麼他的應酬範圍就沒有其他國家的機構?
旅居美國的大陸經濟學者何清漣曾指出,近年來,大陸在香港的洗錢活動越來越猖狂,但被裁定洗錢罪名成立的人數卻在減少:二○一○年有三六○宗,二○一一年跌至二四六宗,二○一二年再度減少至一六六宗,這兩年手頭無資料,估計更低。何以致之?
在倒退中的廉政,行騙長官仍然不合意,於是委任譚惠珠接替施祖祥,出任廉署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主席。譚早年出任交諮會主席時曾爆出利益衝突醜聞,有誠信的壞紀錄,加上親共色彩極濃,由她替代處事公正的施祖祥,廉署不但不可能再查中共和它屬意的官員,更會成為梁振英打壓異見者的東廠。
我們不妨回顧一下回歸後市民政治權利的變化:區議會從全部直選摻進了委任議席,臨時立法會廢除勞工集體談判權,恢復多條公安惡法,殺了民選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由三司統領各局改為各局向特首負責的問責制,功能組別選民從回歸前的一一五萬下降至二十四萬,立會分組點票等於讓議員提案功能作廢……推廿三條,推國教,意圖廢除查冊,抑制港視,拆天星皇后,加緊與大陸融合搞無實際用途的超支高鐵和新界東北發展,財委會吳亮星事件……
在政治權利不斷被侵凌和自由法治流失之下,必然引致香港人特別年輕一代的本土化和激進化的抗爭。中共的回應是對港政策更趨強硬。最近就以澳門的馴服教訓香港,要學澳門:維護中央權力,廿三條立法,消除所有獨立輿論的聲音,最後連最高級的政務官都由大陸出身和受教育的根正苗紅人士出任。
如果命運自主的自由意志可以這樣被壓服,如果正直的人可以這樣被扭曲,如果文明可以如此被淹沒,那麼香港人將愧對我們的百年法治自由的歷史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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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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