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3日星期三

蘋果日報- 7條微博入罪判3年緩3年 浦志強獲釋未自由

蘋果日報- 7條微博入罪判3年緩3年 浦志強獲釋未自由

7條微博入罪判3年緩3年 浦志強獲釋未自由

【本報訊】國際關注的北京人權律師浦志強案件昨日一審宣判,當局以浦發的七條微博判其煽動民族仇恨罪、尋釁滋事罪名成立,判刑三年,緩刑三年。浦志強表示不上訴,當天離開看守所,被送指定地方監視居住。判決令浦不能再成執業律師。北京大學法學家賀衞方對判決的評論是:「合法行為被判非法,毫無法理可言。」
中國組

昨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浦志強涉嫌煽動民族仇恨罪、尋釁滋事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定罪依據是浦的7條微博,其中三條「引發了一些網民激烈的民族仇恨、民族對立情緒,具有現實的社會危害性」;另外四條「引發大量辱罵性跟帖和負面言論、造成網絡空間秩序的混亂和惡劣社會影響,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


新華社稱浦志強在庭審期間,表示認可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多次向公眾和被害人真誠致歉,願意接受法律的處罰,並服從判決不上訴。央視昨日播出庭上片段,這是浦志強被捕一年半來首次露面,顯然較入獄前消瘦及憔悴,頭髮斑白。


■央視昨播出浦志強上庭片段,被捕一年半後首次露面的他,顯得消瘦憔悴。 央視畫面


監視居住10天 無法再執業
至今已被羈押一年零七個月的浦志強,昨下午辦妥手續後離開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據現場消息稱,浦被安排坐在一輛黑色房車內,由一輛警車開道,迅速離開看守所,沒有機會與在門口守候多時的支持者和記者見面。據律師消息,浦暫不能回家,要被送入指定地方監視居住10天,浦下午曾致電尚寶軍表達:被指定監視居住地點環境、照顧尚好,妻子獲准陪同,感謝大家關注、支持,目前需要休息、調整,其他等10天上訴期滿再說。


三年緩刑期內浦志強的自由有限,緩刑有很多要求和限制,違背了可隨時再被收監。另外,在定罪後其律師執業資格也將被吊銷,無法再從事訴訟工作。


浦志強不曾認罪
浦志強昨下午會見辯護律師尚寶軍,表示不上訴,尚轉告《蘋果》:「他表示對判決可以接受。」律師認為緩刑不上訴是妥協的結果,但對官方指浦認罪的說法並不認同,尚寶軍說:「我們當然堅持認為他是無罪的。我沒有看到浦律師的認罪表示。」


一直關注該案並曾為浦向法院呈請的北京大學法學家賀衞方認為判決恰如預期,他昨接受《蘋果》採訪時說,官方以緩刑的方式了結事件是考量國內外反響,以及浦志強本身就是無罪,賀說:「那七條微博誰都看到只是用激憤的語言說出一些道理,根本不構成尋釁滋事和煽動民族仇恨。但不判有罪的可能性不大,因為中國還沒到真正能讓司法對事情的是非曲直做出獨立判決的時代。」賀衞方認為對浦志強等人的拘捕判刑,為中國知識和法律界帶來寒蟬效應:「這兩年大家已經變成寒蟬了,很緊張。」


去年5月浦志強在北京與十多名學者、律師和天安門母親一起舉行六四紀念研討會後失蹤,其後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罪逮捕。經過三次退回補充偵查,案件拖延一年多才正式起訴到法庭,涉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指協助記者調閱周永康家族的企業註冊資料)這一指控,被換成煽動民族仇恨罪。浦被捕後,其律師事務所另兩名助手也先後被捕,而浦的外甥女屈振紅律師,被以涉嫌非法獲取公民資訊罪拘押近一年後獲准保釋候審;而夏霖律師目前已被以涉嫌詐騙罪起訴,等待審判。


下一則: 緩刑目的是要浦收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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