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有權釋法 - 古德明
一九九零年代初,中共元老習仲勛與舊部彭達論國是:「黨大還是法大?是法管黨,還是黨管法?這問題不解決,中國還會有災難。」習仲勛其實是多此一問。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日,他兒子習近平指出:「『黨大還是法大』,是一個偽命題。」偽命題者,廢話也。廢話休提,事實是黨大於法。中共十一月七日之「解釋」《香港基本法》,可為例證。
「釋法」之前,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說:「人大常務委員會有權釋法。」《人民日報》也說:「人大釋法是權力。」而「釋法」當天,香港律政司長袁國強也說:「人大常務委員會有權解釋《基本法》。」可見只要有權,就可為所欲為,不斷竄改「不便」的法律,否則二十年來香港怎會五度「釋法」,明明白白的法律給「釋」得面目全非。法者,權之附庸;權者,黨之專利。所以,一九七零年十二月,習近平偶像毛澤東正告美國人斯諾:「我是和尚打傘,無髮無天。」帝王時代,中國人還會說「天子犯法,與庶民同」;今天,中共駐港辦公室主任張曉明宣布:「司法獨立,也不能凌駕中央。」習近平家祭之日,幸毋忘以此告乃翁。
有人說,習近平違背了父親「法管黨」的心願。說者不了解共產黨人的品格。習仲勛當年要是一如其寧馨兒,稱尊南面,一定也會說,「黨大還是法大」,是個偽命題。習近平現掌一國之權,行父親未竟之志,是為大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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