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個奇怪的地方 - 高慧然
三個港女在台灣上引水產偷竊價值千零元港幣的鮑魚、生蠔、牡丹蝦,在廁所生吞,被人贓並獲。被捉到時,港女衣服內仍有生蠔。
結果,三個港女奇蹟地不被起訴,與上引水產達成和解協議,只需賠付被偷海鮮的價錢而已。而且可自由離開台灣。
也許有人會說台灣人善良,以和為貴,不希望三個年輕人因為一時貪婪付出代價。可是盜竊是刑事罪,在香港長大,震懾法律威嚴的人必不敢以身試法,別說偷過千港元海鮮,即使偷一粒朱古力,一經被定性為盜竊,都不會輕易被免起訴。
三個人集體行竊,事後且無悔意,胡謅飲醉(飲醉了又怎麼會把偷來的海鮮塞入衣服內,偷運到廁所進食?真的飲醉,應是在水產店即場進食),被捉後只支付貨物價格,連「偷一罰十」的小懲都沒有。這不是以和為貴,這是縱容犯罪、鼓勵犯罪。
更奇怪的是,三個港女偷竊一事曝光後,她們下榻的旅店即時勒令她們離開。旅店可以因為她們在旅店偷盜而勒令她們離開,卻不能因為道德審查,認為她們不符標準而把已經入住的旅客趕走吧?
台灣人的做法很奇怪,很多時候他們給人的印象是人情凌駕法律、法規。我不知道這是不是錯覺。不過也好,如果以後台灣所有的旅店都不肯讓這三個港女入住,她們日後無法再去台灣偷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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