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仔莫摸頭 - 鄧達智
拍攝:鄧達智
賣仔、賣樓、移民、得來無用棄之可惜的愛情,全出一轍;放下、不回頭!
朋友母親雖然浙江鄉下人,倒是無得頂例子;兒子娶了媳婦,遲遲沒生養,母親開明,沒所謂,收養個孤女當孫女陪伴,晚景有趣。
女孩十歲左右,高齡媳婦肚皮突扯風球,懷孕起來,開始視養女不順眼。誕下男嬰更不得了,不斷追討老人家分身家。
不得要領?
常威脅回娘家……
處理以簡約,母親清楚明示:想留下,大家和和美美共享。
孫女兒認定了,房子是她將來嫁妝。
不想留下?
兒子是你生,大可跟母姓,不需做我們家孫子。
丈夫是你嫁,不需再做我兒子。
往娘家的路清清楚楚,隨時請便!一窩子,有食有住,半聲吭都不敢,收聲。清楚表態:這世上沒你亦如意。
立於不敗之地,一切隨便!緣份又怎會局限於人情?
地緣終結,不想留便是留不下。好些地方曾經生活、工作、旅遊,深刻如家外之家,一旦離開,回不去了……
沒想過北上,一念;廣州為主,北京、杭州為副,雖則幾邊跑,結結實實工作、生活了十多年。
是自己心態?
是行業巨變?
是近年內地勞工法例對資方苛刻,還是生活水平不斷上揚,維持艱難?
總的來說,付出與回報不成比例,選擇離去。
人去樓空,沒人住對房子不公平,與這個城市緣份告一段落自兩年前開始,如無必要,連過境的心情都漸行漸遠,曾經自己家的空間,回去再住的心情無論如何熱切不起來,寧住旅館。
房屋如心,掏空了,熱烈不再,情難回歸,就此散去。
法律文明的社會,離婚何用對簿公堂?
各自律師出面,條件講妥,簽名了事,你才不想知對方今天的情人是姓甚名誰、甚麼個樣子?
賣樓更易,文件齊備,律師代表一切,錢銀交收清楚,誰在乎誰是買家?
一些地方法律比較傳統,買賣雙方需共同出席,簽字,打紅墨手指模;從早上到中飯,飯後到銀行幾乎關門,地產中介五、六人,文件層層疊疊,從二樓到三樓到四樓再回到三樓,忘記簽了幾多十次名,也忘記打了多少個手指模,還要雙方合照,來到日落,人仰馬翻才得告終。
將心情與脾氣管控,莫給發難,緊記:賣仔(樓)莫摸頭,轉眼即過,物是人非!
一段人地情緣告終,無奈與買家必需回去舊地面對面交收,也拍下幾幀照片留念,就此下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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