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與人無尤 - 曾志豪
曾蔭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在懲教處人員故意放生傳媒拍攝的情況下,步入收押所。這方面曾生毋須介意,這才叫光明磊落;不像七警,打人躲在暗角,連罪成也要靠懲教職員造一個「暗角」才敢走入收押所。
回說曾蔭權,若果以「老人家身體差」的角度出發,我會同情他的牢獄之災;但若果考慮他為官四十多年的公務資歷,我只能說「活該」。
我從來未當過一天公務員,最多只是「非公務員合約員工」,卻是一路走來,小心翼翼。不能說「擔屎唔偷食」,直情唔敢偷睇。
你知道電台的規矩有多嚴格嗎?聽眾送的果籃,公務員同事不敢獨吞,要和同事分享。為甚麼?避嫌,不要墮入收受利益那怕只是幾條蕉的利益陷阱!
而曾蔭權是安然收受免費室內設計裝修以及豪宅租金。別告訴我你不知道那是利益!
聽過一個傳聞:某年某月某部門同事打算邀請一位名人做訪問,我要強調那真是一位名人,在界別有名氣。即是說,他本身已經是一個有新聞價值的人物。但最後幾經考慮,主管部門還是否決了這個安排,為甚麼?因為這位城中名人,和公司某些人員有親屬關係。縱使該位名人本身具備新聞價值,正常人都不會質疑他靠裙帶關係才受邀上節目,但管理人的考慮是,不應該讓外界可能有任何一點點的利益瓜葛的聯想嫌疑。白過白紙,就是如此。
我們前線低層員工戰戰兢兢,安守本份,律己以嚴到近乎苦行僧變態;你全港官員之首,怎麼可能會不懂避嫌?竟然可以和申請牌照的股東有如此貼身埋牙的互動?還要作出批准牌照而不懂申報?
所以曾蔭權罪成,實在是自己造成。可惜了,一個英國爵士竟敗在一幢深圳樓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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