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9日星期三

傷本救人 - 高慧然 | 2017-04-19 | | 蘋果日報

傷本救人 - 高慧然 | 2017-04-19 | | 蘋果日報

傷本救人 - 高慧然

26歲女文員鄭小姐捐出2/3肝臟給陌生人,全城上下被鄭小姐的無私感動,此時此刻也許不太適合討論另一個話題,但這個討論卻是必須的:陌生人之間的活體捐贈是否合適?當中涉及怎樣的法律漏洞?有可能引發怎樣的後果?
活體器官移植,捐贈者會有0.5%的死亡風險,也就是說,平均計,每200個捐獻者,有一個會死。是以命換命的傷本救人。而且,捨了命未必救到人。
手術即使成功,也有可能會有併發症及後遺症,有百分之十到二十多的捐贈者日後整體健康受影響,比如手術後多年仍持續受痛症纏繞,有胃酸倒流現象,還有調查報告指出部分捐贈者在手術後患上抑鬱症。也有保險公司因為無法評估器官捐贈對捐贈者健康的長遠影響而拒絕他們購買保險。
不知道鄭小姐在進入手術室前,她及她的家人是否徹底瞭解上述種種可能性,醫院又給了他們多長時間考慮?從打通電話到進入手術室是否太過倉猝?說得直白一些,死亡是瞬間的,後遺症卻跟足一世,影響一生生活質素。
許多國家,把活體器官捐贈限於親人及愛侶之間,是有原因的,一來杜絕器官買賣。二來,為自己所愛的人放棄生命、犧牲健康是無怨無悔的個人選擇。
可是醫生眼中,沒有一個生命比另一個重要,為甚麼在香港,會有一大群醫生和政府竭力慫恿呼籲陌生人捐贈,為了挽救一個將死之人,而死一個人或至少製造一個病人?這不符合救死扶傷的真正意義。



Z88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