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批評應耀康? - 古德明
四月十二日,立法會發表公共屋邨飲用水含鉛事件報告,批評房屋署長應耀康「未有盡職,難辭其咎」等。這樣的嚴詞批評,固然可為在朝派議員贏得「監督政府」美譽,卻未免浪費紙張。
二零一五年,立法會調查民航處花二十億元興建豪華總部事件,最後發表報告,「痛斥」處長羅崇文「故意疏忽職守」等。但痛斥由你,好官他自為之。羅崇文去年退休,獲退休金一千二百萬元,還有每月長俸七萬元。
也許,譴責羅崇文、應耀康玩職,對他們來說,不很公道:其他高官何嘗不是如此。上月杪,選舉事務處就在最不可能的情況之下,能人所不能,順利失去全港選民的資料:他們無緣無故把貯存資料的手提電腦拿到一座什麼博覽館,丟在無人看管的房間裏,待電腦失蹤之後,總選舉事務主任黃思文還慶幸說:「電腦加密技術很高,資料外洩風險很低。」
還有行政長官梁振英:他上任時,信誓旦旦,說「重中之重」的工作,是平抑樓房價格。五年將近過去了。據差餉物業估價署統計,樓房價格升了百分之五十二。而這些達官貴人,每月薪水少則二十餘萬元,多則四十餘萬元,還未計算極其優渥的種種津貼。
說起來,應耀康還可算稱職。他見鉛水事件涉及中國建築,就告訴記者:「涉事公司名稱,我怕會誤讀,恕難奉告。」總之,為了討好中共,必要時連「中華建築」四字都不認識,就是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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