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連錢都沒賺過」 - 林夕
馮敬恩判刑前夕,在臉書記下種種感受,有好幾句話,一直反覆思量到現在。馮說給他撰寫就讀台大推薦信的老師對他說:「個人的幸福,是社會幸福的大前提,你現在太年輕了。」
這話沒錯,好像沒什麼好質疑的。個人身心若不夠強壯,實力與能力裝備不足,想改善社會問題,想改變世界,這夢想終究只不過是妄想。
沒錯,個人,尤其是年輕學生,個人還談不上幸不幸福之前,就已經出頭謀所謂的幸福,很容易被批評自身難保,被質問「你連錢都沒賺過,又憑什麼知道我們需要什麼,什麼是幸福?」所以,個人先要學習做人做事,做好本分,有了生活得幸福的本錢,才去想去說去做改變世界的夢想吧。應該是這樣吧。
沒錯,只錯過了一個問題,幸福究竟是什麼?每個人定義不同。我寫過一首謝安琪唱的歌,叫《你們的幸福》,描繪香港大多數人對幸福生活的要求:浪漫的戀愛之後是甜美婚姻,收入足以供得起不大不小的居所、養得起下一代又付得出良好教育的經費,更有時間去去旅行,再有閒情養寵物,沒什麼煩心事,所以有心情把寵物也寵得像孩子一樣。
這不就是所有人夢寐以求的幸福嗎?如果已經過上這樣的生活,還需要誰去爭取什麼,為大眾謀什麼幸福?
對,不過錯就錯在,在當今香港,要保住這種生活,代價不大也不小,就是再沒條件做任何份外的、出格的事情。如此幸福,也讓人動彈不得,不是被這種福分麻痹了,就是小心經營很害怕改變。
所以,「個人的幸福,是社會幸福的大前提」這句話很弔詭,今天的年輕人,若有機會熬得到個人的幸福,都幾歲了?好不容易背着這幸福的包袱,還有多少人能輕易放得下呢?智慧與能力裝備好了,卻不敢輕舉妄動了。
個人的幸福,其實不是自己一個人的事,就算沒忘當初抱負,家人呢工作呢?為大眾謀幸福雖然不等於要做什麼大事,不過,大部分人到那階段,見社會不平事,也許會對着屏幕感慨一下,之後,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因為已經不年輕了,做傻事做錯事的成本太大了。
所以,馮敬恩在貼文裏說:「為世界美好多一點,是每一個人的責任,不應該是只有學生的責任」,對,可惜過得很幸福的大人,已成為個人幸福的人質,你還想他們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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