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𠵱家冇包袱 冇家庭 冇太太」 案發6年首認殺情婦 董事爆棄屍過程
【無屍謀殺案】
【本報訊】證券公司前董事涉殺害情婦並毀屍滅迹的無屍謀殺案,董事連續兩日在高院出庭自辯。他日前承認殺人,昨首披露棄屍過程及一連串的掩飾行徑。他指當時駕車漫無目的地找尋棄屍位置,終在「唔知將軍澳定西貢交界」的村屋垃圾站棄屍。控方質問他何以案發6年後才承認殺人,他指自己當年自私、懦弱,沒勇氣承擔責任,一度痛哭指「𠵱家冇咗包袱,我冇晒家庭,冇咗太太」,故認罪為事件負責。
記者:楊思雅
證券公司前董事陳文深稱自己當年自私、懦弱,沒勇氣承擔責任。資料圖片
滿頭白髮的44歲被告陳文深,否認於2011年10月6日謀殺情婦秦嘉儀(32歲),他承認誤殺,但不獲控方接納。
棄於將軍澳西貢交界垃圾桶
被告庭上首度披露整個棄屍經過,他指當晚殺人後用保鮮紙將屍體包裹及固定,然後離開單位。翌日早上10時許帶同尼龍袋駕車折返淘大花園單位,用手推車將載着屍體的尼龍袋運到車尾箱,其間他見到有人,他感驚慌,不慎弄跌屍體,但他「忍住、拖住個袋夾硬走」。他指當時「慌不擇路,四圍兜架車,唔知將屍體擺喺邊度」,後來在將軍澳入油後,續在區內漫無目的遊走。他指本打算將屍體棄置在其中一屋苑內的垃圾站,但當時有很多清潔工在工作,他見狀卻步,「好擔心,好驚」,於是離開。
其後他駕車到將軍澳附近的村屋,「唔知係將軍澳定西貢嘅交界」,並謂從沒踏足過該地方。他指村屋前方有一個垃圾站,並有幾個大型垃圾桶在旁,兩度觀察後確認沒有人,遂打開垃圾桶的上蓋,將尼龍袋連同手推車一同放入桶內,並用垃圾鋪面,遮蓋尼龍袋,其後駕車返回將軍澳住所,並乘地鐵返公司。
「坐立不安 不斷留意新聞」
他稱返抵公司後無法工作,「好傷心,個心好唔安樂,坐立不安」,欲找個地方清靜一下,遂乘車往清水灣沙灘坐了大半小時。他指翌日起不斷留意新聞,「睇有冇嗰啲發現屍體案,同埋個人都係心不在焉」。
被告指為製造秦已搬離單位的假象,於10月9日致電裝修公司要求協助將傢俬雜物棄置。他並醒起秦生前預約了心理輔導員,擔心對方找不到秦繼而找他,他遂致電秦的電話,製造他亦聯絡不上秦的假象,並用秦的電話發訊息給秦的朋友,透露秦將返大陸居住一段時間,以絕後患。他指:「嗰時一有人聯絡KK(秦),我就手忙腳亂,所有嘢見步行步咁去處理,完全諗唔到咁多。」
3個月後,他從秦朋友口中得知秦的胞兄從四川來港報警,他要求該朋友不要向警方透露他的身份。他昨解釋此舉是因心虛,亦怕警察向他調查時會令前妻懷疑他和秦仍藕斷絲連,影響前妻情緒。後來他得知秦母入院,基於內疚欲給秦家金錢協助,但被拒絕。
被告指由始至終從沒意圖將秦殺害或使對方身體受嚴重傷害。主控官問被告案發至今長達6年,為何最近才承認殺人,被告淡然指當年他很懦弱,沒勇氣承擔責任,擔心坐監會失去一切,「擔心冇咗太太」。他指事情源於他不忠,最後更導致秦死亡,害怕前妻知他殺人後無法接受。被告承認自私,故一直隱瞞殺人,他其後痛哭指:「𠵱家冇咗包袱,我冇晒家庭,冇咗太太,我𠵱家想將件事原原本本、將個實情講出嚟」,認為此舉對他、對前妻、對家人、對支持他的朋友以及秦,都是負責任的行為,堅決稱「所以我要認罪」,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2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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