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釋義 - 古德明
四月六日,香港長官鄭月娥會見記者,發言批鬥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戴耀廷在臺灣鼓吹港獨,政府必須譴責,以正視聽,並不是要箝制言論與學術自由。」認為言論與學術自由堪虞者,的確是過慮了。
中共人大常務委員譚耀宗四月二日上香港電台《自由風》節目,批鬥戴耀廷之餘,解釋說:「戴耀廷不是沒有言論自由。他要自由言論,大可以關上門,自己說個飽,說什麼都可以。」這短短幾句話,鞭辟入裏,說明了言論及學術自由的現代漢語含義。《國語》卷一載:周厲王使人監謗,國民有謗王者,殺之無赦,於是國民「莫敢言,道路以目」。請不要說當時周人沒有言論自由:他們大可自由自在,以目示意;又可回家關上大門,跟自己說個飽。
今年初,香港大學校長馬斐森去職之前,終於大膽回答《南華早報》記者問,說中共駐港辦公室「留意香港教育事務,常與各大學主管級人員聯絡,提出意見」。不聽意見會怎樣,馬斐森沒有說,但浸會大學政治學助理教授黃偉國「反對中央」,最近不獲校方續約,實在發人深省。當然,香港學術自由絲毫無損:市民只要回家關上大門,對着無人座位,就發表什麼學術道理都可以。
香港有譚耀宗式言論與學術自由,又有指定當選人的普選方案,《基本法》真如習近平所言,「不變形,不走樣」,獲得「準確貫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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