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标为何替章子怡辩护?
(博讯北京时间2010年3月25日 转载)春秋无义战。这话是孟子说的。至今管用。
在利益当道的今天,您要不想上当受骗的话,轻易别卷入任何貌似为公平、正义进行的舆论PK。因为最后的真相可能既侮辱您的智力也侮辱您的人格。真的,还不如好好享受生活呢——被沙尘暴折寿已是杯具了,再被自己气得折寿那简直是惨绝人寰。 (博讯 boxun.com)
自古以来,从悲惨的角度看,中国劳动妇女都不缺可歌可泣的形象代言人——孟姜女、窦娥、杜十娘、祥林嫂、白毛女等,个个苦大仇深,让人无比同情。新社会了,妇女翻身得解放了,按说应该争气,谁料还是有人自觉地往悲惨的火坑里跳,拦都拦不住,太对不起新社会的厚爱了。
种种迹象表明,中国最知名的女影星章子怡小姐就可能接过窦娥的衣钵,成为新一代悲惨妇女的杰出代表。
祸起一场迷云笼罩的诈捐事件。接着被舆论成功地送上了一场道德审判台——在一个道德普遍沦丧的年代,成为其杰出代言人。
其实我们的文化是披着伪善外衣的,大家都是偷着缺德,但章子怡小姐的麻烦在于是一个明星,加上得罪了些不该得罪的人,竟然彻底暴露了,后果很严重。
按照常识推断,身家过亿的章子怡小姐理应不会在乎为地震灾区捐的十几万人民币和40多万美元的——当然人心叵测,俺也无从推测她的真实动机。
至少国际章的两点错误是明显的:一是团队内部肯定出了问题,二是危机公关能力的确不敢恭维——平时被宠得忘乎所以以至于低估了公众的战斗力。如果上升到其人格低下、缺乏诚信直至丧心病狂地欺世盗名的高度,俺觉得缺乏足够证据,也不符合治病救人的原则。
鉴于将人批倒搞臭的文革遗风愈演愈烈,经常“高调募捐”的全国道德模范陈光标终于看不下去了,决定拉小章一把——“过度地“讨伐”章子怡、余秋雨等,实际上是对中国慈善事业的一种打击,媒体应当在发布新闻和评论时,多一些理性的宽容,把更多的质疑,投向那些没有良知的、掺杂使假的、哄抬物价的经营者身上。”
标哥的辩护能否使这场声势浩大的章子怡批斗会降温,目前俺不敢妄加臆测。但俺这次决定站在他这一边,恳请公众放过已经身着黑衣郑重道歉过多次的章子怡。
《慈善家》杂志社社长王立伟曾公开表示,“诺而不捐”是中国慈善潜规则,平常年份捐款的到账率一般仅为7%。 媒体披露,1998年洪灾,企业承诺捐款达6亿元,但到当年年底,兑现到位的捐款仅有一半;今年年初的南方雪灾中, 1.06亿承诺捐款实际到账的仅为7383万元;《2008湘潭之恋》赈灾晚会时,“举牌认捐”的承诺捐款数1845.9万元,实际只有1010.8万元到位。而这种做法,是政府、慈善机构和企业三方“心照不宣”的潜规则。由于章子怡属于个体,缺少潜规则的能力,且涉嫌得罪了权贵,便成为了社会所谓弘扬公平正义的牺牲品。
其次,中国的慈善也存在一个去行政化的难题——尽管中国先后出台了相关慈善法规,但这些法规一方面与时代脱节,另一方面却在变相抑制社会公益组织的成长——比如中国要成立一个民间慈善组织,首先需要找个婆婆挂靠,而婆婆们普遍怕担责任,加上运作成本不菲,导致始终未获充分发育。中国能够正常运行的民间慈善机构目前不过数百,而美国有100万以上。而行政化主导的慈善机构必然存在着效率低下、运作成本高昂、财务不公开、不透明等弊端,这也佐证了为什么像陈光标这样的慈善达人经常需要拿着巨额现金亲自到贫困地区发放——为什么不找组织?陈光标说,不少企业家也对慈善工作的公开透明存在疑虑,怕捐出去的钱挪作他用。
结合章子怡事件被暴露的整个过程,其重要原因是便是相信组织——她拖欠了善款那么久,组织居然没什么反应,要靠网友在明白人指引下揭露?其中诡异难以言表。
2010年1月,《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经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将于201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国内首个慈善事业地方性法规。由于法治的滞后,公益事业、公益活动、公益组织的社会基础始终未获真正意义上的发育,相关的配套政策相当残缺,导致中国式慈善更像运动,而难以成为社会广发参与的常态。
章子怡有过,的确需要反思和并改正自己的行为。
需要谴责的更多人目前都在潜伏中,甚至还在举着正义大旗发出蛊惑人心的动听声音。
那才是中国慈善最凶恶的敌人。 (博讯记者:薰衣草) (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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