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薄之王
繼電視節目「美國偶像」(American Idol)之後,「英國達人」(Britain's Got Talent)也一樣紅。西方電視綜藝有了創意,中港的電視台當然抄襲,可惜抄來抄去,沒有一個得人家的神髓。西方文明國家,尤其英美,其環球的文化霸權,是抄襲不來的。
「美國偶像」和「英國達人」最大的特色,不是讓大西洋兩岸的民間「懷才必遇」,讓人人有機會一展所長,台上的表演者,固然吸引觀眾,台下那幾個評判,遇到不合眼緣的表演者,發表尖酸刻薄的抨擊,才是賣點。
這兩個節目,娛樂先行,觀眾很殘酷地看外表不太出眾的業餘藝人,如何冒着自尊受辱的風險而參加比賽。「偶像」和「達人」無意捧紅傳統中才藝雙全的人,朱莉安德絲、Celine Dion,或法蘭仙納杜拉,如果生在今日,報名參加,一定不會得獎。
American Idol和Britain's Got Talent找的不是正路的人,前有華裔的William Hung,後有英國村姑蘇珊貝爾,不是他們外表迷人,而是長得夠醜。英文裏有Underdog這個詞彙:下三濫的人,像韋小寶,只要有膽識,有他的優點,一樣能上位。「鹿鼎記」的意念跟這兩個節目一樣,不是郭靖、喬峯、令狐沖,而是揚州妓院的一個野種。
中國文化端起一張道學臉,不喜歡「尖酸刻薄」。「偶像」和「達人」就是以尖酸刻薄為主題的節目。評判盡情挖苦嘲諷,落敗者大有在後台落淚的。中國人社會抄襲不了這樣的西洋偏風,會有許多道學家出來指責:為什麼要這樣傷人家的自尊心呀?評判太輕佻了呀,為何不請聲樂的老師做評判,像黃友棣、斯義桂、張露啦,或者郭蘭英、王昆啦?
但英美這套路數,另闢途徑,不是英國皇家音樂學院面試,而是面對巿場,公開羞辱:你死了這條心吧,幹別的行業好了,你這輩子不可能做成歌星──直話實說,就像香港有某人十六年前開始批死:港人治港不可能成功,而董伯以後的特首,不可能超越英國人一樣。
有人會覺得難堪而痛苦,怎麼如此刻薄呀?你雖然有理,可不可以敦厚一點表達呀?
香港興投訴。萬一某美少女參賽唱歌而落選,又被評判這樣挖苦,去找人權組織投訴,或企圖跳樓,節目即刻千夫所指,電視台有壓力。但這個節目越做越長壽,英國創辦人成為億萬富翁。
由「百萬富翁」問答遊戲開始抄,抄下去吧,沒有用的,這是西方的「軟實力」之魅力,你永遠學不到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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