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正加的死因为何至今仍是谜
老海
迄今为止,邓正加的死因仍是个谜。案发至今不过短短十数日,官方的说法就已经几易其辞,尤甚儿戏。最早的官方通稿说,是在与城管争执中“突然倒地死亡”;后来的县长公告说,“没有证据显示是被打死的”;现在,代表唯物科学与客观取证的法医鉴定也出来了,是“外力诱发大脑畸形血管破裂出血致死”。
邓正加如果是“突然倒地死亡”,那就是“自己死”,尽管这个说法很离奇古怪,但他的死就与城管无关了,与执法暴力亦无关了;如果纯属“没有证据显示是被打死的”,他的死就有了N种可能,可任人联想、浮想,即便是胡思乱想——包括匪夷所思的“自己死”、“自噎死”、“自气死”、“自笑死”——都不过分;如果是“外力诱发大脑畸形血管破裂出血致死”,那就是邓正加的大脑血管不争气,天生畸形,天生的不禁外力,随便一阵劲风或一巴掌便可让邓正加一命呜呼。
到了这时候,质疑邓正加的大脑血管是“不巧”畸形还是“天生”畸形已显多余,因为已经回“尸”无术。
畸不畸形,原本不是质疑说了算,也不是一次法医鉴定就可以一锤定音地说了算。但现在,原本可以有力抵御一切质疑或给予重新法医鉴定机会的证据已经灭失,邓正加的尸体被闪葬了,这份不属最高权威的法医鉴定就可以被冠以“最后的权威”而可以说畸形就畸形,说一就一。
现在,都知道了,闪葬邓正加尸体的重要性与遗憾性有多巨大了。
与此同时,法医鉴定的随意性也让人瞠目乍舌。
什么叫外力?是与城管争执的现场外力还是那个出逃香港的“气功大师”王林远在萍乡芦溪“隔空发功”的非现场外力?是软物外力还是硬物外力?是金属性外力还是棍棒性外力?尸体头部的毛发、血汁上有没有存留金属碎屑物?尸检报告需要等十天八天,勘验检查一只秤砣需要等多少天?现场里的那只秤砣有没有沾存邓正加的血液、脑汁?秤砣上的存留物有没有做物证检验?
既然公开尸检报告,为什么不公开可能产生致命致伤外力的现场物体(必须包括秤砣)的勘验、检验报告?为什么不将现场拍摄的邓正加尸体头部的照片和现场提取的秤砣原状原样照片公开示人?为什么只尽细尽腻的公开详述关于畸形脑血管可致命的原因、情形与概率,而关于外力来源、外力形成原因及秤砣致命的可能性却只字不提?为什么连哪怕只是蜻蜓点水或一笔带过简述之的耐心与认真都吝啬至斯?
若一心为案,刑事证据就不能被孤立。若有意图去孤立命案证据,那就是视人命儿戏,是草菅人命。
有技巧地有所侧重同时又有技巧地有所忽简的公开与表述,非但不会让临武当地政府看到自欺欺民所一心追求的“媒体舆情太平”和“临武天下太平”,反而让临武市民与中国民众都看清当地政府执法里的随意性、欺民性以及不将政府诚信当回事而迷失执政大义的颠覆性。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是不是作秀,群众一眼便知。临武是不是执法当儿戏,是不是自欺欺民,群众同样一眼看穿。于临武,诚信危机恐怕已非一日之寒。
相比公正执法,随意执法就轻巧简便,只需跟临武城管那样挥挥拳头,或如临武县政府那样耍耍权力,便可“大功告成”。然而,公平公正却不是一日可成,也不是一次公平公正执法便可一蹴而就,它是一片汪洋,美丽,诱人,遥远,让人神往,可它需要政府涓滴不遗地将自己的行为努力成公平公正的化身,需要政府的每一回执政都能成为志在汪洋的涓滴之水。
有道是:
若为公正故,
诚信不可戏;
若求汪洋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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