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差異 - 高慧然
一個「自由婦」在香港連鎖電器店買了部iPad,不獲保養。「自由婦」憤而報復,哄騙店員取出新手機讓她看。她把手機放到地上,用鐵枝爆芒,被控刑事漽壞。「自由婦」上庭求情時,用的理由是「文化差異」。
一個單非婦因兒子問題與幼稚園老師吵架,單非婦威脅殺死老師,上庭求情時,用的理由仍然是「文化差異」。
周街大小便是「文化差異」、衝急症室生雙非嬰是「文化差異」、走水貨是「文化差異」……「文化差異」四個字真是好使好用,發明這說法的人是天才。但在香港人眼中,上述差異其實是「有文化」與「無文化」的差異吧?
我倒是在網絡見識過真正的「文化差異」,比如一個廣西窮鄉僻壤出生的女子,嫁了個有米香港老伯(老伯的模樣頗像山西某條村的村委書記),住在大嶼山一幢村屋,日日在網絡晒其幸福生活,宣告每天跟老公一起吃了睡、睡了玩、玩了吃、吃了再睡、睡了再玩、玩了再吃……老伯應該很有成就感,娶一個見多識廣的女人,就不會對這種生活感恩戴德了。
還有一個在香港定居的北京女人,炫富的方式是把家中所有物品的價錢牌放到網上,包括一隻1800港幣的枕頭。她不知道坊間絕大多數平民百貨店售賣的羽絨枕多數都超過這價格。這兩宗,倒是貨真價實的「文化差異」。
发自我的 iP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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