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出生、加拿大著名華人刑事律師洪秉政(圖),因患上與著名物理學家霍金相同的肌肉萎縮症,不堪疾病對身體帶來嚴重損害,兼奪去其自主能力,選擇在瑞士安樂死,終年62歲。洪秉政留下題為「靠近死亡」(Approaching death)的遺書式文件,剖白選擇「陪伴式自殺」是想死得有尊嚴,促請加拿大政府重新審視安樂死的法例,讓病人有權選擇有尊嚴地離開。
51年生於香港的洪秉政,小學及中學在聖保羅書院就讀,75年畢業於多倫多大學,再深造法律,其後成為安省首位華裔檢控官。數年後開設律師事務所,參與多宗重大刑事案,在當地相當活躍,經常受訪並為報章撰文。
「為了死得有尊嚴」
外地傳媒報道,洪秉政去年底患上無法治癒的「肌肉萎縮性側面硬化病」(ALS),情況迅速轉差。他在遺書中提及曾花巨資求醫,包括兩度遠赴以色列注射幹細胞,費用達5.8萬美元(約45萬港元),又曾到中國尋找神醫治病。「猶記得當我仍是健康時,自己是多麼獨立;但現在,我失去所有的獨立能力,由以前一個主動的參與者,變成生命的旁觀者。」
ALS無法根治,患者各部位的功能會逐漸退化,洪在其遺書中透露,他寫信時雙手已失去功能,雙腳軟弱無力,躺下時難以呼吸,兩個月間瘦了25磅,預料死亡將是無可避免。
安樂死在加拿大不合法,他決定另尋「出路」,但程序繁複。其遺書提及申請「陪伴式自殺」除要有足夠醫療資料支持,亦要提供詳盡個人及法律文件,由於他在香港出世,他要重新向港府申請出生證明書,並由瑞士駐港總領事館確認。他在有限的時間中處理律師行的事務,安排遺產事宜,確保其女兒及伴侶日後有穩定生活。「為了死得有尊嚴,雖然忍受了許多艱苦,但我仍堅持到底。」他認為能以自己想要的方式結束生命是幸運。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助理教授黃蔚澄指,患有不治之症的病人經過理性分析決定安樂死,外人不能評其對或錯;但允許安樂死的國家應具備嚴謹評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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