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1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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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權益要爭才會有 - 李怡
權益要爭才會有 - 李怡

現任Facebook營運長的Sheryl Sandberg在一本書中,講到她2004年在Google擔任副總裁時,第一次懷孕,嘔吐幾個月都不停,雙腳腫脹,某天早上她趕去公司開會。那時Google業務成長快,搶停車位不易,她趕到時,能找到的車位離辦公室很遠。她辛苦衝過停車場,到了會議室,全心祈禱千萬不要在開會時嘔吐。晚上,她把當天情況說給她先生David聽,在Yahoo工作的David說,Yahoo設有孕婦專用停車位。

第二天,Sheryl走進老闆Sergey Brin的辦公室,大聲說,Google需要孕婦停車位,最好快點設立。Brin當場答應,還說他以前怎麼從來沒想到。

Sheryl對於自己要等到有親身體驗後,才意識到孕婦需要專屬停車位,至今仍然覺得慚愧。她當時是Google最高層的女性員工,不是有責任先想到這點嗎?其他懷孕的女性同仁,或者缺乏信心或資歷,不敢要求公司解決問題,而默默忍受這種折磨好久了。直到公司有個孕婦身處高位,才能發揮影響力。

最近有人送我一張影碟,是香港未放映的電影《The Normal Heart》,講上世紀八十年代,愛滋病出現不久,美國有小規模組織向媒體和政府提出愛滋病的嚴重性,要求資助對這種病的研究和治療,卻一直被冷待,因為大眾社會認為這只是與同性戀有關的少數人問題。

無論是孕婦停車位,還是會死人的愛滋病,都因為只是少數人的權益而不受關注。世界上太多各種少數人或多數人的權益,沒有被關注了。因為沒有人爭取。我因此想到2010年劉曉波獲諾貝爾和平獎時,主席Thorbjorn Jagland說的話:當今世界大部分地區民眾所享有的權利,都是有人不畏個人得失而奮鬥和努力的成果。今天的香港人該知道,任何應有權利不力爭是不會從天(從北京)而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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