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4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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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65人自首 三子認干犯參與未經批准集會

65人自首 三子認干犯參與未經批准集會

【後佔領時代】

【本報訊】佔中三位發起人、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多位民主黨成員及其他參與佔領運動共65人昨到警署自首,承認干犯《公安條例》參與未經批准的公眾集會,警方特製供自首的表格處理自首個案,各人僅數分鐘便完成手續,所有人未有立即被捕或落案起訴,可即時離開。佔中發起人戴耀廷稱,自首是要履行公民抗命的基本責任,甘願為香港民主負上刑責。

記者:姚國雄

昨日在上環中區海傍警署外,下午2時許,已有多名準備自首的人士在外等候,在場的佔中義工、律師團向準備自首人士派發自首書,讓自首者寫上姓名並簽署,承認干犯參與非法集會罪行。前來撐場的支持者不斷高喊「我要真普選」口號,部份人手持黃傘,部份人唱聖詩及祈禱。大批本地、海外傳媒到場採訪,警方亦嚴陣以待,過程未有混亂。


佔中秘書處昨晚指,昨日共有65人自首,至昨下午5時許所有人在警署內完成手續。和平佔中請自首者只是承認曾參與佔領區一帶舉行的公眾集會,有可能干犯了《公安條例》第17A條第(3)款,有關參與未經批准的公眾集會罪行。戴耀廷早前指,會否承認其他罪行如煽動、鼓吹、策劃等,會視乎具體檢控罪名的詳情才決定。


警方表示截至昨晚7時,共65人到中區警署自首,包括43男22女,年齡介乎20至82歲,警方指他們全部都表示曾經在金鐘、銅鑼灣或旺角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負責接見的警員清楚向他們指出,需立刻停止佔領公眾地方的違法行為,並根據他們提供的資料跟進及調查,警方又強調對於每宗案件,不論涉案人的職業、背景,定會不偏不倚、公平公正調查。


■佔中三子及陳日君樞機為爭取真普選公民抗命,也為尊重法治甘願承擔後果,昨在支持者及傳媒簇擁下,到中區警署自首。何家達攝

眾人未有被捕或落案起訴
佔中三子與陳日君率先進入中區警署自首,約一小時後離開警署。期間他們被安排到不同房間,在律師陪同下交上自首書,由警方填寫一份列有多項關於非法集會、襲警、刑毀等罪名的表格,每位自首者離開前獲派一張紀錄卡。


戴耀廷自首後表示,警員填寫的表格顯然是為佔中特別設計:「因為表格清楚講到明,你(自首者)懷疑自己喺邊個區觸犯咗公安條例,有夏愨道、政府總部(供選擇),係特別設計,仲有七至八條(自首)罪行。」


戴耀廷續稱,從警員的對話得知,他們尚未是被拘捕人士,故未有被要求留下調查,警方亦未有向他們交代何時落口供。他說負責的警員應是來自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警署內亦有大批警員戒備,部份來自其他警署。


兩年前提出佔領中環的戴耀廷昨稱,自首是要完成公民抗命行動,自首後會把爭取民主的力量帶到社區,壯大民主力量,戴耀廷表示:「我希望一個公民抗命行動嘅開始和終結,會帶來香港民主繼續向前走,繼續發展落去,我今日來到係有平安,仍然覺得對香港民主好有希望,只要我們堅持下去。」


佔中發起人陳健民指,公民抗命不是要摧漽法治,故自首承擔責任,感嘆兩年來經歷很多:「我相信日子過去,香港人慢慢會明白,我哋造成嘅短暫干擾,其實係想做到長遠嘅和諧,如果冇一個平等政治制度,香港係唔會有和諧。」


與三子一起自首的陳日君說,自首是要結束佔領運動,完成公民抗命程序,承擔責任,又批評政府拒絕回應政改訴求。


部份自首者名單
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





佔中死士:邵家臻、吳錦祥





民主黨成員:楊森、張文光、蔡耀昌、尹兆堅、朱順雅、林立志、陳樹英、胡志偉、翁誠光、徐遠華、馬 旗、林咏然、徐漢光、張偉勤





其他:陳日君樞機、吳美蘭老師、漫畫家一木、尊子、融樂會前總幹事王惠芬、教育學院三年級學生盧卓鋒、研究生陳詩韻

下一則: 警特製佔中自首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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