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話治港 - 陶傑
電視台不發薪水,特區政府的勞工局長說:「這是不可以接受的。」
政府的起碼功能是管治,社會出了違法的大問題,而且是堂堂電視台大機構,「這是不可以接受的」這句話,是應該由評論人和報紙社論講的。
譬如街頭有一家銀行被搶劫,賊仔提着一袋錢跑了。門口有個警察站着。路人看着警察,警察說:「世風日下,人心不古,想不到這個小賊,如此膽大妄為,不行正途,反而光天化日,搶劫銀行,真正是可忍、孰不可忍。這樣的行為,我認為是不可以接受的。」
不可以接受?那麼警察大哥:你身上的制服、腰間繫的手槍,你領取的公帑薪金,又是什麼意思?
政府要管治、執行,要維持一個國家或城市的正常社會運作,政府官員不要跟評論人、報紙主筆、電台名嘴爭飯碗。「這是不可以接受的」、「這種行為政府十分關注」、「是可忍孰不可忍」,諸如此類的廢話,不是由政府來說的。
特區十六年來,香港人聽到過政府高官、行政會議人員,在電視攝影機面前發表許多這樣的Sound bites。
對於亞視拒不出薪,梁班子總結了「成功結束佔中」的「經驗」,就是一個「拖」字訣,讓亞視老闆欠薪一直無限期欠下去,欠得員工餓死,或一個化妝服裝間的阿嬸自焚,引起巨大的「民意公憤」,然後由「公憤」變成壓力,那麼電視台老闆就會乖乖出糧。
但是如果這樣的邏輯可以構成「有效管治」,那麼一家銀行被搶劫了,不必捉賊,讓「民意」不斷喧嘩聲討劫匪,劫匪就會把錢送回來了。
就像大陸五十年代的滅麻雀運動:由農民拿着面盆不斷狂敲,天上的麻雀受到「壓力」,不敢降落。地上的面盆敲個不停,麻雀天上盤飛一圈圈,沒有力氣了,都掉下來死光了。
伊斯蘭國恐怖份子,也一樣全球狂烈譴責,「這種行為,是不可以接受的」,聲浪比當年大陸農民趕嚇麻雀還要大,你以為就此少割幾顆人頭?
做特府的官,除了暫時沒有辦法貪一千億,真三生修來的福。
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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