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雨傘運動 - 陶傑
「撐傘」本來已經很敏感,想不到「十一升旗禮」,一奏「十一」國歌,忽然下雨,誰撐傘,誰不撐,中華民族到了危險的時候,變成又一個險惡而複雜的政治問題。
一名解放軍官率先在雨中收傘。南中國海局勢緊張,中國軍政人員說要教訓一下不聽話的新加坡,影響力巨大,槍指揮傘,站在旁邊的中聯辦主任,當然緊張,跟着收傘。
畫面所見,梁特緊盯着身邊的主任,即刻模仿,動作保持高度一致,也收傘。
嫁雞隨雞,夫唱婦隨,旁邊的梁特夫人不敢不跟。但女人化妝上陣,金枝玉葉,何堪風橫雨狂的摧殘,於是梁特夫人愁眉苦臉,十分委屈。
多米諾骨牌分裂成「收傘派」與「撐傘派」──政務司司長林鄭、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是何等人物,早就瞄到勢頭有異,但拒絕跟隨,依然撐傘,獲得香港人讚許。
當中的首席大法官馬道立,畢竟是英國人教出來的優資產品,是最不Chinese,即刻表現英式紳士風度,輕輕把自己的傘挪過來幾寸,護花特首夫人。
馬大法官令人覺得好Warm,我想起艾青的名句:「雨天,不讓大家衣服淋濕,晴天,我是大家頭上的一片雲。」By the way,為何艾青用了「大家」兩字?因為共產時代,一切講人民群眾的集體,如果像徐志摩說:「我是天空裏的一片雲,偶然投影在你的波心」,卿卿我我的,就變成反動小資產階級了。
特首發言人馮煒光嚴正指出:奏國歌時規定要「肅立」,意指林鄭和曾俊華沒有垂手肅立,侮辱了國歌。
此一罪名,連同畫面,若一同傳回大陸網絡,供全國左毛觀看評審,可將兩位司長置於叛國的死地。但是「肅立」的定義,中國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必須兩臂垂直、雙手十指向下,才算「肅立」,只要一隻手下垂,另一隻手在撐傘而不是在狂挖鼻孔或者伸進褲襠搔癢,已經符合普通法要求。
不信你問問馬道立,以英國觀點,To remain standing in solemnity,我們林鄭和曾司長,有沒有侮辱中國的先烈、侮辱了十四億中國人民。馬官必裁定兩司長無罪,但在一個中國人又開始發瘋的世代,我有點為兩位撐傘勇敢的司長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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