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法變立法 京誓連根拔起本土派
【釋法風暴】
【本報訊】立法會宣誓風波令人大常委回歸後第5度釋法,在《基本法》一百零四條上「僭建」條文及說明,指宣誓要真誠及莊嚴,並準確、完整讀出誓言,道具、口號等一概不容,否則監誓人須裁定宣誓無效,且不允重新宣誓;人大副秘書長李飛更指主張民族自決本質上也是港獨,暗示不符參選資格,矛頭直指提倡自決的本土派,釋法勢影響他們日後參選。政界預料除涉覆核案的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及劉小麗議席或不保,香港眾志羅冠聰、朱凱廸及因「加料」要再宣誓的測量界姚松炎亦有被褫奪議席危機。
記者:陳雪玲 姚國雄
香港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對釋法深表遺憾,指《基本法》條文加入詳細解釋,難免被視為為香港立法,質疑中央對落實一國兩制的決心,在覆核案前釋法,將削弱香港在國際間司法獨立的形象。曾參與《基本法》起草工作的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批評,議員資格的喪失,立法會自有規定,認為人大藉釋法繞過立法會、亦架空香港法庭,嚴重衝擊香港法治。
人大常委會昨早召開全體會議以155票全票通過《基本法》一百零四條釋法草案,對條文規定公職人員就職必須依法宣誓作規範,包括「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宣誓的法定內容及參選法定要求,須完整讀出;李飛及後在記招形容「政治效忠」是天經地義要求。
不符規定者禁重新宣誓釋法又訂明未宣誓或拒絕宣誓將不得就任及行使相應職權和享受相應待遇;宣誓必須真誠、莊重地進行,若故意宣讀與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宣誓亦無效。監誓人有確保宣誓合法的責任,不符規定者不獲重新安排宣誓。人大更在釋法文件附「說明書」,具體指出宣誓者以行為、語言、服飾、道具等方式違反誓言,亦被認定宣誓無效。雖然民建聯黃定光宣誓時漏讀「香港」二字要重新宣誓,但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昨指,若非故意違反誓言,允許重新宣誓,故黃應過關。
人大在法院未審判宣誓案前釋法,被指粗暴干預本地司法,但特首梁振英昨率領官員召開記者會回應時強調支持並切實執行釋法,指對於刻意違反上述宣誓規定、蔑視依法宣誓程序及侵害國家主權等行為,須遏止及依法處理。
由於今次宣誓尚有其他議員叫口號等,政界盛傳立法會將一併檢視是否合法;政府消息人士稱,暫時未有進一步行動,相信市民會留意有否議員違反宣誓,一切應透過訴訟裁決。至於有法律界認為按《基本法》第七十九條、議員要經大會三分二議員同意才能將他罷免,非由法院裁決,消息人士指關鍵在於是否「就任」議員,若宣誓不恰當、即未算就任議員,若有覆核,應由法院裁決。
綜合政界消息,至少4位本土自決派成失議席高危分子。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昨指按釋法內容,梁頌恆及游蕙禎首次宣誓時非以莊嚴方式進行,相信法院會按人大釋法內容,宣告兩人議員資格不存在。梁、游透過助理稱仍在諮詢法律意見,二人昨收到法庭指示要在周四中午前就釋法提交補充陳詞。
饒戈平指劉小麗不真誠同被市民入稟覆核指宣誓無效的劉小麗,被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點名指,緩慢地逐字讀出誓詞不算真誠及莊重宣誓,料議席不保;劉反駁:「點為之莊重係主觀判斷,我自己覺得好莊重。」姚松炎因緊接誓語讀出「爭取真普選」等內容,被要求重新宣誓,亦違反釋法後規定。若有市民提出訟訴,議席亦命懸一線。至於宣誓一次過關的羅冠聰及朱凱廸,前者以疑問語氣讀出誓詞、後者有叫「民主自決」口號,有聲音指亦違反釋法內容,朱昨明言眾人在釋法「射程範圍」,意味隨時被連根拔起。英國外交部則關注人大釋法,籲中國政府勿損害一國兩制。
下一則: 6人係DQ大熱 有人吼住補選身已熱?
I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