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悍匪「平反」? - 林夕
悍匪葉繼歡在羈留病房因癌症不治去世。本來,這段新聞,下這樣的標題就夠了,再來什麼:一代賊王、終不敵癌魔,溘然病逝,傳奇化也罷,還帶有惋惜之情,就過頭了。媒體視為城中大事,頭版報導,花邊無數,不知情外人看見,還以為香港有大人物去世呢。
賊王賊王的叫,叫着叫着居然生出親切感,忘了賊之所以稱王,只因為犯案次數夠頻密、武器火力夠猛、手法夠兇悍,名副其實是個悍匪,不然,還可以這樣稱呼!現實跟電影不一樣,中了警員冷槍那一幕,沒必要製造一種英雄末路的唏噓。葉繼歡有一半時間在監牢裏度過,為所做的付出了代價,受到了應有懲罰,本沒有什麼好說。只是驚奇,身後的報導,會有那麼多為他「平反」的意味。
有關的電影導演說,其實他沒那麼兇殘,沒有殺過一個人,有女途人中流彈那案件,證實與他無關。拿AK-47跟警方駁火,在鬧市掃射,還不夠兇悍?沒有殘殺到警察或途人,是意外好彩,抑或是他掃射,千鈞一髮時,存善心加上好眼界所致?又有議員以社工身分定期探望,為接受中醫治療而大力爭取,結果等不及上訴就過世,表示「有點可惜」。所有生命離去,都可惜,囚犯有獲得正常治病的權利,我希望這「可惜」是為還沒爭取到中醫治療的囚犯講的,不然,怎對得起其他無辜的生命?我不知道社工探視囚犯的準則,也不知道當年中流彈身亡的女途人,家屬有沒有受到同樣關心,遺下的家屬,有沒有神秘人每月供款助養。
悍匪過世後,還鬧出了羅生門。警方說法,是葉繼歡在攜帶大量武器偷渡回港,在西環中了流彈;現在爆出葉繼歡版本,是他挾持了兩警員,警員求饒,謂家有女兒老母,葉也有愛女,觸動了慈悲惻隱心腸,於是達成協議,當什麼都沒發生過,也居然容許警員不繳械,各自和平散去,誰知警員反悔,而葉空出了背面給沒繳械的警員,從他背後開槍,也為此一直深感不平,耿耿於懷。這說法疑點甚多,但已死無對證,留下這懸疑,再多拍一部電影也可以是宗「盜亦有道」的奇案。不過,更奇詭的案,在討論留言,許多人聲討放冷槍警員,不守承諾,不如葉繼歡有義氣……。一碼歸一碼,警隊有錯,不能放過,但該名警員沒有「遵守」跟悍匪的「約定」,開槍擒賊,居然也是「黑警」所為,是不是有點是非顛倒了?警隊聲譽低落至此,一定要痛定思痛,而我們忘了是非黑白,於香港又有何益?
Z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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