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的最後晚餐 - 高慧然
美國亞特蘭大一個名叫萊德福(Ledford)的囚犯,在監獄服刑25年之後被判處死,根據規定,服刑前一晚,他可以點吃任何他想吃的食物作為人生最後晚餐。Ledford點了大量漢堡、牛扒、芝士、薯條,熱量高達5000卡路里。25年前,20歲的Ledford因劫殺鄰居老人被捕,此後一直被關在獄中,直至被處死。以他的認知,漢堡、牛扒、芝士、薯條全是人間美味,即使世上美食任他點選,他能夠想像得到的、他想吃的,不過是這些東西。
死刑犯人,首先被剝奪自由,最後被剝奪生命。在赴死之前,他們行使最後一次自由的機會便是點餐,如何挑選食物,不只反映進食品味,其實是反映對自由的運用。
除非冤案或處極權社會,否則被判死刑的囚犯,當然都是犯下滔天重罪。雖然如此,在某些組織看來,死刑仍是殘忍的以暴易暴。每年10月10日是「國際反死刑日」,一個人道組織曾發起「與死囚共晉最後晚餐」的活動,邀請公眾與死囚共餐,體驗進食人生最後一餐的滋味。
人之將死,死囚的最大遺憾也許與重病垂危者一樣,都是人生還有想做的事未做。食物美味與否,都味同嚼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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