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約之用大矣哉! - 古德明
六月二十九日,美國國務院宣布將向臺灣售賣重型魚雷、高速反輻射導彈、垂直發射系統等武器八種,價值十四億二千萬美元。中共外交部發言人陸慷翌日就一臉肅穆,嚴詞抗議:「美國給臺灣售武,違反中美三個公報。我們強烈敦促美國恪守公報中的嚴肅承諾,撤銷售武計劃。」
而陸慷同一天還談到《中英聯合聲明》:「那只是歷史文件,再無任何現實意義,中央以至香港政府都不受其約束。」按《中英聯合聲明》一九八四年發表,晚於美國與中共一九七二年的《上海公報》、一九七九年的《建交公報》以及一九八二年的《八一七公報》。假如《中英聯合聲明》已成為「再無任何現實意義的歷史文件」,則所謂中美三個公報更應如是。但中共怎會拘泥於道理。
一九五九年四月,美國中央情報局長杜勒斯(Allen Dulles)談到與共產國家締結的條約:「These are not worth the paper they are printed on(條約的價值,不如印上條約的紙張)。」他錯了。共產國家非常重視條約,而且會在每一條約之下加上一不成文附注:「條文爾必須遵守,我則不受約束。」這樣的條約,簡直價值連城,中共藉此鯨吞中國,越共藉此統一越南,香港的「一國兩制」也因此變成「一國勝於兩制」。六月三十日陸慷對英、美兩國的訓示,只是把中共所簽條約的不成文附注稍加引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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