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投訴 - 林夕
香港人愛投訴這個說法,不知是從港外還是港內傳來,又沒有數據為證,應是看報印象,而能上報博到版面的,一般要鬧得很耍狗血才有報導價值。其實愛投訴又怎樣? 投訴是有很多種,可以純為索償而鬧大,可以為受了氣要解氣出氣,也可以只為討公道。索償就不必了,除非吃完了要入醫院;出氣,通常只會越出越氣,有如七傷拳,傷人三分自傷七分,有些店不值得,值得的,就不會當出氣,而是跟他們講道理,可見投訴也是有愛的。若只是路過而永不回頭,何必賠了口福還折損了時間?
當然,愛人先要懂得自愛,愛理論也要懂得自保,看了前幾天馮睎乾寫廚師加料秘方,以後謹記出頭也不要讓食物打回頭,防人之心不可無,責之切愛之深不妨有。
若為後來者福利,愛投訴不但不是壞事,更是責任。台灣世大運有選手吃了雞腿便當之後集體腹瀉,老實說,這比開幕禮被反年改人士鬧場還要丟臉。供應便當那家店,出事之後嚴查出五處違規,包括垃圾桶沒蓋好、員工沒戴帽子、沒每年體檢、風扇吹出滾滾灰塵、在地上洗食材。以此店如此狀況,若早有人投訴舉報,就不用全臺灣人為此意外買單了。
所以,如果在食物裏看見有蒼蠅在游水,哪怕店員店主再兇悍再無賴,也不能不出頭。為了不讓對方以為你志在討便宜,也不用換新一份當補償,怕補償就是加料,就當豪給他好了,然後,再禮貌周周的跟他理論。講道理之道,要視乎其所能受,也要讓對方覺得有獲益,什麼益處?跟他說,若你這隻蒼蠅傳出去,誰還敢來啊,現在網絡群發,人多口雜,也不用舉報了。黃子華話齋,若要人不知,唔好咁低B,小心食物衛生,是為你生意着想啊。
以上投訴,係唔係好有愛呢?愛護這間店往後的顧客,愛護這店的名譽也就是愛惜這個地方的聲譽。該投訴時不挺身而出正義上身一下,以後再有人投訴香港服務水平下降,正因為都不投訴,也沒資格不服氣了。一間餐店也就是一個小社會,這絕沒有上綱上線。有位住港三十年然後在澳門開餐廳的老闆說港人節奏快,習慣有不滿會投訴,有時為投訴而投訴;但澳門人重人情味,以正面態度處事,少投訴及示威。
我不明白投訴何以不算正面態度,民眾自發處理災後遍地瘡痍是人情味,投訴又何嘗不是對這地方的有情?講人情味也不能一味姑息縱容啊。
Z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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