賤人和蠢人 - 李碧華
網絡上訊息有真有假。有時人家傳來,若得空會查證一下,半信半疑便不理會,「以訛傳訛」亦一宗罪,不可中招。
這回看到一段文字,女子大學畢業後認識了現任丈夫,他是項目經理,不需對着電腦,而她找了份網際網路的工作,上班看電腦下班看手機,日日夜夜如此度過,結果悲劇發生了!她的眼睛出事了,送到醫院診治發現已失明,只能用別人的眼睛來換,當時丈夫不忍她難受,就把眼睛捐給她。
對於丈夫的做法她不言語,等待一個機會──一個月後能看見了,出院便果斷跟他離婚!因她知道丈夫已失明,以後根本不能賺錢養她,如不離婚,那一輩子就如同被困在一個山洞一樣,無法自由也無法維生。丈夫在分開後不久就去世了,這也好,畢竟沒了雙眼,留下來也沒什麼用處了。她覺得自己這決定很對。
──當然被網友轟罵,因當初丈夫沒拋棄還捐出雙目,她是個自私自利的殺千刀……某些大陸人的質素,忘恩負義過河拆橋,此乃現實。
若真如此就是一等賤人──但那經理丈夫竟不給自己留下一目卻全捐了,更是一等蠢人。我懷疑故意吸睛者亂編,明知是招罵討揍的後果,必自享「炒作」之樂,刷存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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