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要做一個反抗者嗎?
希臘神話中,天神懲罰薛西弗斯將一塊巨石推上山頂,但總是在到達山頂時,巨石就滾下來,他只好下山再推,再一次推到山頂又滾下,如此無窮無盡地反覆。卡繆《薛西弗斯神話》說我們每個人都是薛西弗斯:起床,坐車,上班,吃飯,上班,吃飯,睡覺,一天接一天周而復始。直到某一天,意識中浮現「為什麼」,一切就都從厭倦中開始了。厭倦開啟了意識的活動。
荒謬起於追求意義的人面對世界與生命的無意義,因而產生衝突感。如果不知道荒謬,要反抗什麼?如果了解荒謬,任其宰制,不去反抗,又會是怎樣荒謬?我們可能屈從於得過且過,覺得生活就是這樣,怎麼樣都一樣,不然還能怎麼樣?
無所謂的態度讓人靜靜地、荒謬地享受着痛苦。使荒謬更加荒謬。
不安於荒謬就要反抗。卡繆1957年獲諾貝爾文學獎的演詞說,我們這世代面對的任務在於阻止這個世界的崩解。香港目前正面臨文明的崩解。卡繆的書《反抗者》寫道:「人們有權享有的幸福,靠反抗才能獲得;轉身反抗不公不義,你才由奴隸變成自己!」不是變成主人,而是變成自己:一個忠於自己的人。反抗者不是因為自由所以要反抗,而是透過反抗,才能帶來真正的自由;不是由於希望才要反抗,而是透過反抗,才能在絕望中帶來希望。「在荒謬經驗中,痛苦是個體的;一旦產生反抗,痛苦就是集體的,是大家共同承擔的遭遇。反抗,讓人擺脫孤獨,奠定人類首要價值的共通點。我反抗,故我們存在。」
面對香港的種種荒謬,你要繼續享受荒謬,還是要「變成自己」,做共同的反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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