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不超然 - 李純恩
前一天一個大陸「基本法專家」說香港的法官不熟基本法,第二天香港大法官馬道立就引用基本法對記者證明:香港的司法是獨立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就沒有什麼地位超然不超然之說。記者又去找律政司長袁國強,問他梁振英是不是地位超然,袁國強只強調在香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最後記者去問梁振英,他沒說「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卻一口咬定自己地位超然。為什麼?他說因為他是中央委任的,擁有中央賦予的權力。為什麼受中央委任就地位超然了?他沒說,說也說不清楚,因為沒有根據。
於是香港就出現了「超然派」和「平等派」,分成兩伙,代表了兩種相反的意識形態。這始終還是意識形態的問題,而非范太說的大陸人用辭與香港人用辭不一樣而出現的誤會。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很明顯,張曉明和梁振英是一伙的,所以張曉明一說特首地位超然於三權之上,梁振英心花怒放正中下懷,所以,你在他嘴裏是聽不到什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因為他沒有這個意識。他的意識跟香港核心價值,在兩條平行綫上,在香港格格不入,跨過羅湖橋,全是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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