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豪宅 - 高慧然
一個發展商促銷樓盤,用「460呎複式豪宅免租一年」作噱頭。整件事無其他問題,唯一的問題是,460呎,如何複式,如何豪宅?
把460呎平均分成上下兩層,扣除樓梯面積,每層不知道有沒有200呎?所謂豪宅,必須符合幾個條件,包括所處的地段,單位的價值,品牌與設計,還有面積等等。一間460呎的單位,分隔成上下兩層的「複式」,每層都狹小擠擁,如何稱得上豪宅?
香港現在豪宅越來越多,不論甚麼地方推出如何質素的新樓盤,統統以豪宅自居。在我看來,這些單位最接近豪宅的,只是它們的價格。豪宅也許該重新定義,叫做「價錢很豪的迷你住宅」。若單以價錢來詮釋豪宅定義,那,香港所有樓盤交易都是豪宅買賣。
有人留言說,香港的「豪宅」,應該稱作「毫宅」才對,用「平方毫米」來代替「平方呎」,那就比較接近豪宅的面積標準了。沒錯,豪宅,是有面積要求的,以香港標準,3000平方呎或可算作豪宅,但把3000平方呎拆開200平方呎一層,每一層都讓人有透不過氣的感覺,身心壓抑,難以舒展,尚不能稱作豪宅,更何況總面積只有460平方呎?
九七後,香港人的品味、標準、要求全線下降,不求合理,只求不要最差,對特首的要求如是,對住宅的要求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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