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國強應辭職嗎? - 古德明
中共藉游蕙禎、梁頌恆案,違例「釋法」,如駕長車,踏破香港法制。律政司長袁國強曾說游、梁案可由香港司法部門處理,有記者因問袁國強:「先生有沒有考慮辭職,以示不同意北京釋法?」袁國強反問:「辭職有什麼意義?」他應該讀讀《墨子》。
《墨子.耕柱》載:高石子獲衞國君主委以高職,每次朝見都有建言,衞君卻不採納實行,高石子即掛冠而去。他向老師墨子解釋說:「衞君無道,而貪其祿爵,則是我為苟啗人食也(那我是白吃民糧)。」墨子很高興,稱贊說:「背義而嚮祿者,我常聞之矣;背祿而嚮義者,於高石子焉見之也。」高石子去職,是不肯助桀為虐,是以行動諫衞君納忠言,固不只是明志而已。這意義,袁國強那裏懂得。
所以,香港人只見袁國強助桀為暴。比如說,游蕙禎、梁頌恆既然當選立法會議員,是幾萬選民的代表,縱使身屬支那賤種,其議員資格都不應違例褫奪。袁國強卻以律政司長身分,訴諸法庭,欲奪其議席,破了「立法會事務不受行政、司法機關干預」之例。我不知道袁國強是不是和游、梁合演周瑜打黃蓋,只知道他棒打的其實不是游、梁,而是香港三權分立的制度。
也許,「律政司長會不會為釋法辭職」,是多此一問。請看過去四年律政司對民主派怎樣枉法相煎,對在朝派怎樣屈法申恩,便知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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