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同事涉賄蘋果員工收iPhone鬼機
【本報訊】蘋果公司前員工利用購物14天內可退款的政策,涉以每部約1,000元報酬,利誘在職舊同事回收包裝原好、但內部零件已遭更換的iPhone「鬼機」,並轉發他人錄音指「銅鑼灣嗰邊啲人都係咁」,游說舊同事草草檢查了事。前員工被控行賄罪開審,辯方指其實是舊同事主動邀約被告提供「鬼機」。
iPhone 6
稱每部報酬千元
男被告張悅海(26歲)否認於前年11月賄賂蘋果亞洲有限公司男員工區卓偉。區昨出庭供稱,曾與被告在九龍塘又一城分店共事。被告離職後,在電話中問他「做唔做鬼機」及聲稱「有800至1,000蚊利潤畀返你」,區回應「諗吓先」。區稱當時不知道何謂鬼機,只意識到不是「正常嘢」,後來才知是指包裝原好無缺、但內部零件已更換的手機。區指當時正熱賣iPhone 6及6s。
後來被告透過WhatsApp文字訊息問區「做唔做鬼機」、「試唔試兩部先」及「得閒打畀我」等,區回應「唔明」。被告再轉發兩段錄音,當中一名不是被告的神秘男子稱「你考慮啲乜嘢呀」、「我出到貨就乜都有得傾」,並游說區收貨時「普通check一check(檢查),大動作去揚揚揚、睇睇睇,個CCTV(閉路電視)見到就得」,「銅鑼灣嗰邊啲人都係咁」。神秘男子聲稱,蘋果內部「唔係落咗order(命令)要每一部都open case(打開機殼檢查)」。
區向上司報告及展示WhatsApp內容,但他在盤問下承認,事先刪除了自己與被告的部份對答,因怕會連累自己。辯方指實情是區多次主動要求被告提供鬼機用來退款,被告從沒提議給他回佣,區一概否認。被告表證成立,不出庭自辯,案件本月14日裁決。
蘋果網頁顯示,若對購買的iPhone不完全滿意,可在購貨後14日內退還完好無缺的iPhone以取得退款,所有退還的商品皆須徵收退貨費用,未拆封收貨價15%,已拆封則收25%。
案件編號:KCCC4007/16
■記者伍嘉豪
I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