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spa
2011年03月24日
什麼叫經典呢?意大利的 Vespa小電單車就是其中之一。
可愛的設計,兩個小小的輪,車頭有個擋風翼,速度不會太快,坐得又舒服又安全。
這架香港人叫為小綿羊的電單車,乍看之下,並不很像,最初是以昆蟲命名。第二次大戰之後,意大利需要一架又方便又省油的交通工具, Vespa就產生了,由 Piaggio家族開發,做出來的,老板一看,說:「這像一隻黃蜂嘛。」
黃蜂叫 Wasp,拉丁文和意大利文中皆作 Vespa,由此名之。在一九四六年的米蘭博覽會推出,一下子賣了五十部。
當今,它是歐洲產量最多的摩多車廠,佔全球摩多車加起來的產量四分之一,別說不厲害。
引起全世界驚異的,是在一九五二年的電影《羅馬假期》,奧特麗夏萍和格哥利佩克兩人騎着它遊羅馬,一炮而紅。
尊榮在片廠中也不騎馬,坐着它到處走,查理斯赫士頓拍《賓虛》時,也騎着到處亂跑,在一九六二年,還專為畫家達利做了一架特別版。
Vespa的腳板也很寬,所以不能像普通電單車那麼左右搖擺,總之讓人坐得安安穩穩就是,但也不是絕對安全,電影圈的老前輩顧文宗先生,在六十年代也喜歡騎它,記得有一次事故,摔得鼻青眼腫。
Vespa代表了六七十年代的重要交通工具,香港當年也大行其道,在路上見到很多人把夾克反穿了,騎着它,好不風光。
在全世界到處設廠,光是德國、英國、法國、比利時和西班牙,接着在印度、巴西和印尼也製造,最近看到一則外電,是它看準了越南電單車的龐大市場,開始在那裏做了。
過程中樣子也有多少改動,馬力也增加了,但基本原型保持不變。 Vespa會永遠地製作下去吧?當你我不在時,還是有人騎着它的。這叫經典。
書寫工具
2011年03月23日
一向喜歡用粗鋼筆書寫,對幼細的不感興趣,即使鉛筆,也要選 2B的才過癮。
但鋼筆的毛病出在漏墨水,出外用完墨又無法加,真是麻煩,久而久之,也隨波逐流,拿起滾珠筆來。
雖然能用完了即棄,換支新的,但最初的滾珠筆並不完善,有時筆頭擠着一滴濃的墨,弄得滿手髒,非常討厭。
接着有細管的簽字筆,也用過一段長時期,但筆頭很柔軟,會愈用愈粗,墨水又很快用完,也並非我所喜。
使用了多年的,是一管 Pentel廠出的 Tradio,它的筆頭為塑膠製造,扁而尖,能寫出粗幼,有點書法味道的字來。起初是黑色和白色,後來也出彩色繽紛的種類。
毛病出在也忽然漏墨,弄得滿手皆是為小事,好好的白衫袖,也被染污洗滌不掉,這個 Tradio年代壽終正寢。
間中,我換了多款,得心應手的有 Taro廠和 Kuretake的 Calligraphy,有兩頭,分 2.0和 3.5筆咀扁平,能寫出優美羅馬字書法來,寫信給歐美的友人,多用此筆。
偶而,也用「開明」牌出的「書寫筆」。是毛筆式的,墨水裝進小筒中,用完了換,這是毛筆書法的最佳選擇,別的都是海綿製的筆頭,寫不出神韻來。
至於寫稿,目前選的是「三菱」廠的 Signo Broad,有諸多好處:第一,它寫出來的字夠粗。第二,墨水易乾,又不漏。第三,更換的筆芯價錢合理。
問題在出墨多,筆芯容易用完。我是一打打買的,每周寫稿,加加起來,一共六千四百字,就要用一管筆芯,但扔掉用完的,也有快感。
筆管也愈買愈多,裝進筆筒裏,一下子幾十支。寫古人用劍,我們這些文字武士,看着也十分過癮。
經 典
2011年03月22日
「你這個人,整天更換電子玩意兒,錢怎麼可以那麼亂花?」要是父母親還在,一定那麼駡我。
「錢不花,賺來幹什麼?」我心中也會那麼回答,表面上還是乖乖聽話。
這是做兒子的玩具罷了,新科技帶來的知識和歡樂,並非上一輩的人能夠了解。花,和亂花,有分別的。
雜誌上介紹了一個叫 Tonino Lamborghini Spyder的手提電話,人手打磨不銹鋼機身鍍上玫瑰金,配以藍寶石水晶玻璃屏幕,凸顯高貴身份。
盛惠兩萬多港幣一架,我就絕對不會去碰。
凸顯高貴身份?哈哈哈哈,區區一個手機,凸顯個什麼?
這代表你已經擁有一架林寶堅尼跑車了嗎?別開玩笑好不好?
花那麼多錢。有什麼特別的功能?有,有。那就是多了一項求救的,只要一按鍵,就會自動打去九九九。
大吉利是,未求生,先求死?
做人也實在可憐,賺到了錢,就得向別人顯示。最初,是一個基本的勞力士手錶,有些人還不懂英文怎麼唸,說是五根火柴頭的那個。
再多賺一點,就買一輛賓士。
但是他們不知道還有更好更貴的牌子。
名牌也不可厚非,有的的確好用,像從前的徠卡照像機,就是一個經典,是一個可以留世的寶物。
但當今你買一個電子徠卡,除了機身上那個紅色的 Leica圓圈,功能上和其他日本產品有什麼分別?鏡頭當然還是好的,但價錢貴出那麼多,值得買嗎?我就沒有那種虛榮心了。
一進入電子時代,產品面市時已經落後,但忍着不買,也永遠下不了手,只有不停地換,我買 iPad2也是這種心態。
經典,這兩個字,已不存在。
iPad 2
2011年03月21日
好友知道我心急,千方百計弄了一個 iPad2給我,相信是香港第一個得手的人之一吧?正在這麼想,原來查太太留短訊,說她已有,比我還早一天,真鬥不過她。
因為 iPhone4一直買不到白色的,當今的 iPad2一出就是白的,人人去搶,我倒無所謂,這一個黑邊的,底銀灰,我倒希望是全黑的順眼。
第一個印象,就是輕。其他人也許不覺重要,對於我這個一天要花一兩小時在 iPad上的人,實在是一大造福。放進和尚袋,也不覺增加多少負擔,明年來個 iPad3,加上電話功能,就可以丟掉手機。
我不是 IT人,用這架機主要的是查閱資料,看書和發電郵。有了微博之後,它是我用得最得心順手的一個工具。
發現手寫功能有明顯的進步,認字快了,連想字的選擇亦多了出來,當然簡體繁體兼備,熟了之後,速度不遜拼音或筆劃順的輸入法。不想學太多新科技的人,這架機絕對適合你用。
秘書幫我把舊機的資料存入電腦,再轉到 iPad2中,對熟練的人來說是易事,你換了新的,可請別人代勞,自己別花這種功夫。
採用了 Dual Core A5處理器後,數據運算的速度快了兩倍,圖像處理快了九倍,說明書上那麼寫,實際用的時候,感覺是比舊的快了一點點罷了。
多了一個鏡頭,拿來拍照,觀景器就是整個九點七吋的畫面,清清楚楚看到焦點是否糊塗,也是好玩。
當今這個,只是 Wi-Fi版,我認為也足夠,每次用到 3G功能,都失效,不如放棄。但如果去大陸,還是有 3G的好,換上一張內地卡,可以克服不能隨地可以找到 Wi-Fi的問題,等三藩市友人把我預定的另一架 iPad2寄到,就可以換 3G版了。
期待零件多出幾款,有個像 DVD碟盒那麼大的播放器,隨時播影碟來看,亦是過癮。
書至此,秘書在我的 iPhone4上加了一個「個人熱點」功能,可當 Wi-Fi的路由器,更能在任何地方用 iPad2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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