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8日星期二

蘋果日報- 記者是通緝犯 - 曾志豪

記者是通緝犯 - 曾志豪
傳媒人愛形容自己是「戴着腳鐐起舞」,權貴諸多限制,粗暴干涉,只能步步為營。


但大陸的傳媒,豈止「戴腳鐐」,他們是「印在通緝海報上的準犯人」!做記者隨時被全國懸賞通緝,但老天爺,我不是殺人強姦,我只是一個記者。


大陸有所謂「另一個仇子明」的講法,用法是「這事我可不敢報,弄不好變成另一個仇子明」。


2010年,內地的千龍網記者阿良,發表針對一家私營企業的批評報導,被企業所在地的山東萊陽警方追蹤調查,當地媒體報導,他害怕成為第二個「仇子明」,只能關機「潛伏」休假。


到底這個「仇子明」是何許人?仇子明是《經濟觀察報》的記者,他得到線索,上市公司凱恩集團改制過程中,涉嫌侵吞國家資產。


仇子明追蹤並報導了相關的商業犯罪消息,但新聞刊登後,引起軒然大波;涉案的上司公司所在地的派出所,麗水派出所,居然發布了全國通緝令,以「涉嫌損害公司商業信譽」的罪名通緝記者仇子明!


天下奇聞,莫過於此!報社腰骨堅挺,發聲明力撐記者,各界人士也大力聲援,但仇子明卻只能「潛逃」,害怕被公安關進黑牢。事件擾攘了差不多一個星期,在各方壓力之下,派出所撤銷通緝令,但卻「保留」仇子明的案底。


這個案件最可怕的地方,並非「記者也會被通緝」,而是「官商勾結」,這是記者的最大敵人。大陸輿論認為,當地公安系統肯定和上市公司有利益關係,唇亡齒寒,充當保護傘的公安局,在上市公司出事後馬上出面「通緝」記者,意欲擺平事件。


公安成為商人的私人保鏢,阻止記者的採訪。香港的公安暫未惡劣至此,但誰能擔保,警商勾結,可能只是遲早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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