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日星期日

蘋果日報- 「若從外頭殺來,一時是殺不死的。」 - 林夕

蘋果日報- 「若從外頭殺來,一時是殺不死的。」 - 林夕

「若從外頭殺來,一時是殺不死的。」 - 林夕

「我憂慮的倒不是北京出手干預香港,而是某些港人一點一滴的把香港的自治葬送。」彭定康這預言,由一點一滴到排山倒海式應驗,一直被誇獎得有點誇張。


一個地方失陷,從來不乏主動開門的吳三桂。對農場裏籠裏雞的認知,對堡壘由內部攻破這一常識,都已經內傷慘重了,就別讓一個外部勢力掠美了。咱們老祖宗不是說過,物必腐而後蟲生麼?


損友說,聽聞來香港當港督的,都要惡補歷史,尤其是中史,怎麼?難不成只有我國盛產致癌惹蟲腐肉?看什麼國史,紅樓夢就是一部我國人性大全微歷史了。


這夜翻到紅樓第七十四回抄檢大觀園,話說那王夫人,發現丫頭在園裏撿拾到一春意繡香囊,不過是兒女情場物,卻大驚小怪,疾呼道德淪亡,王熙鳳得令搜園,好,又一個領功機會,帶領王保善家的牽頭辦差。賈府用人唯親,許多管家的老婆,也就是奴才家裏的奴才,也成了管家務事的人才。這王保善家的,媽的,卻絕非nice guy,一領命,好,又一個證明自己生存價值的好時機,誓要超額完成這硬任務。


搜過了一眾好相與怕事的,搜得興起忘形,搜到了賈家三小姐探春頭上。這探春不是nice guy,卻是個好人,好在有尊嚴有正義感有識見有種出頭,唉嘆道:「你們別忙,自然你們抄的日子有呢……可知這樣大族人家,若從外頭殺來,一時是殺不死的。這可是古人說的,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必須先從家裏自殺自滅起來,纔能一敗塗地呢!」


看官,讀到這裏,是不是很有共鳴,同時也像探春說到流下淚來呢。


那王保善家的,雖則脅逼、恐嚇甚至威嚇大觀園成員,但求超額完成任務,由內至外一無所獲,欲加強干預,便趁勢作臉,竟以奴才之手拉起三小姐衣襟說:「連姑娘的身我都翻了,果然沒什麼。」語音方落,探春刮了王保善家的一大巴掌,罵道:「你是什麼東西,敢來拉扯我的衣裳!我不過看着太太的面上,你又有幾歲年紀,叫你一聲『媽媽』;你就狗仗人勢,天天作耗,在我們跟前逞臉!」


看官,讀到這裏,有沒有感同身受,恨不得多幾個探春,少幾個怕事的,又恨不得探春上身,要反告奴才家裏的奴才誣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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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緬懷「三毫子小說」 - 沈西城

蘋果日報- 緬懷「三毫子小說」 - 沈西城

緬懷「三毫子小說」 - 沈西城

五八年開始看小說,鍾情通俗,多選《環球小說叢》,十六開本,二十頁,雙色插圖,內容不外奇情、愛情。年幼,不懂戀愛,只尚奇情,短短四萬字,曲折離奇,看得過癮,隔十天買一冊,三毛錢,一月不到一塊,划算。「環球」作家陣容鼎盛,依達、上官寶倫、史得、龍驤、司空明、易文、杜寧、鄭慧、羅蘭……一大堆,盡是名家,我最喜依達、史得和龍驤。依達也是少年人,寫青春愛情小說,迷瘋了萬千書院女生,戮力追求小說裏的白馬王子。史得作偵探,不遜滬上程小青,節骨眼上似更勝。至於龍驤,獨撰奇情,情節怪誕不經,路轉峰迴,是香港科幻小說的開山祖師。那時我僅以讀者身分親炙他們的作品,二十過後,有幸跟三位作家相識,依達同姓同鄉,我入行學寫文章時,就有不少人以為我是依達的弟弟,「環球」老闆娘何麗荔女士也說我跟依達長得像。(哪是,依達兄比我俊俏多了!)依達住在太古城「春櫻閣」時,我常去串門子(註:只在門外,取稿也),隔門聊幾句,爾雅溫文,語調柔和,總說「寫得急不大好,沈西城你看看能用嗎?」真的客氣。嗣後,輒在宴會上碰到,一回跟簡老八一塊兒來,老小活寶,秤不離砣,有影皆雙,那夜依達還叫人替我們三人合照,可惜照片我從未看到過。史得便是三蘇,襟懷恬遠,學識甚富,七十年代末來電邀我喝茶,還介紹我去《東方》寫小說,他跟宋玉(王季友)是好朋友,卻常常相互作不傷和氣攻訐,我夾在中間,啼笑皆非。至於龍驤,寧波人,年長我十多歲,老大哥,犟如牛,不退讓,九十年代中期,過從甚密,他有一位叫小周的朋友,是殷商周文軒胞弟,英俊瀟灑,艷史不勝枚舉,他總想記錄下來,卻不願動筆,央諸我,那時小說不賣了,沒報紙願刊,不幾年,小周病逝,龍驤流淚道:「我太對不起小周,完成不了他的宏願!」如今,史得、龍驤都已謝世,依達聽說在內地經營傢俬生意,優渥時尚,久沒見面,老人戀舊事,朋友也是舊的好。


《環球小說叢》大賣,引起行家垂涎,各類同型刊物紛至沓來,粗略一算,便有《小說報》、《好小說》、《ABC小說叢》、《海濱小說叢》、《星期文庫》等等,我都買來看過,只有《海濱小說叢》勉能跟《環球》匹敵,那是因為它擁有俊人和最具名氣的女作家孟君,當年「孟君信箱」是萬千少女的愛情明燈,我二姊也成了信徒。孟君重倫理觀念,循循善誘,對社會起了正能量的影響。我跟二姊不同,不迷愛情,因而少看孟君,六十年代末,偶然加入「香港青年筆會」,才跟身兼筆會會長的孟君相熟,她帶領我們到「無綫」參觀朱維德的《歡樂家庭》,還組織座談會跟我們談寫作,親切和藹、優雅韶秀。「三毫子」小說的作家,其實有不少是文學家,易文、王植波(王樹)、黃思騁、張君默、李維陵、路易士、司空明、林以亮都是文壇重鎮,因之當年「三毫子」小說,非如一般人所想像的低級幼稚,相反還存有不少精品!就以司空明(周鼎)的《曲江霧》來說,描述戰時亂曲江社會實態,襯以愛情,真實浪漫,有悖通俗。「三毫子」小說流行了三、四年,到六一年一月開始,加價一毛,成了「四毫子」小說。許定銘兄在〈三毫到四毫〉一文裏這樣說——「我手邊有本呂嘉謨《環球小說叢》的三毫子小說《不了緣》,出版於一九六○年十二月十九日,書內有一廣告頁,說由一九六一年起,每十日會推出一種三十二開本的《環球文庫》流行小說,每冊四角。這意味着『三毫子小說』的年代結束,代替它的,是後來的『四毫子小說』。《不了緣》是《環球小說叢》的第一七九號,最後的一冊是二十九日出版,羅蘭的《兄妹奇緣》。至此,出版歷時三年多的『環球』三毫子小說劃上句號。」看到呂嘉謨的名字,我全身哆嗦,何至如此?賣個關子,下周與你說端詳!


(附記:馮敬恩洩密事件,我的看法是「非常時,可棄小義成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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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請你一起寂寞 - 畢明

蘋果日報- 請你一起寂寞 - 畢明

請你一起寂寞 - 畢明

我捨不得它完結。


差不多想跑出去扯着銀幕叫字幕不要往上捲,依戀着想它多留一會:《福爾摩斯的最後奇案》。多謝世上有電影這回事。


然而時光有限。


就算智慧過人聰明絕世如福爾摩斯,一樣要面對年老、退化和死亡,多麼不凡,還是凡人,避不過。再精密的頭腦,都偵不破生命的消弭、遺憾和差錯。


Sherlock老了,尚能破案否?93歲了,時不與我,智不由我,他記性太不如前,忘記的留不住,空白的填不上,日趨嚴重,然而當智力和生命力一點一滴消逝,對生命世道人情的感知,反而一分一毫從零開始拾回,他人生的最後一個奇案,是一場救贖與普渡。


片首即講大黃蜂和蜜蜂的分別,寶刀未老,表演福爾摩斯一眼穿七的觀察力和淵博的知識,有心無意為故事作預示,給你貼士。生命,從來在你不為意的字裏行間,為你留下線索,祇要你願意細看,世界待你不薄。


九十多的高齡,老遠從英國走到日本,為的是取經了解山椒。山椒,可以抗衰老。科學上是這樣說的,他有這個學識,知道山椒的保健功能。千里迢迢,萬里煙波,努力想延緩衰退,竭力去保住記憶,祇為想記起退休前所接的最後一案,奈何。執筆,忘事,三十年前的案全無頭緒,但又隱隱感到此案非比尋常。明明如此非比尋常,偏偏無痕。人到日本,反而翻起了自己的另一舊案,案中有案,救贖中有救贖,又是後話。


回到家裏,舉目無親無友,祇有管家和她的小兒子Roger,聰明的小子,對名偵探很崇拜,但傭人之子起初連他家也不許進。福爾摩斯是什麼人?一生精明,世情難事奇案雜症,於他是生菜和薯片,易食、零食,他以過人之資、銳力的洞察、精密的分析、豐碩的學識,抽絲剝繭,遇案破案,所向披靡。他不在乎世故人情,不屑糾纏七情六欲,於他,這些都是凡俗、都是多餘、都很「阻碇」,有礙看穿真相,是缺點。唯有像他,重邏輯看細節認肌理求科學,才可超然於世。他看不起情緒,瞧不起人性,他有這個本事,戒情得定,做一個自給自足的孤島。這個寡言鋒利,倨傲自負的人,是個孤島,又為什麼不?他無情。無情是最無敵,作為偵探,他享受無情,是他的兵器。


但兵器傷人。到無堅不摧的智慧,在苟延殘喘的身軀,時運作時故障,他回首得蹣跚踉蹌氣喘,有一片沒一片地尋回耿耿於懷的案件碎片,他才有領悟。原來老去帶來的脆弱,打開的缺口,才是生命最大的禮物,讓他偵破多個生命課題:失去、記憶、忘記、原諒、放下、孤獨、死亡。Story telling VS retelling of a story,真實VS建構的真實VS重構的真實,本片有多重欣賞反思意義。


最後一案,他同樣無情戳破,像庖丁解牛徒手剖開,乾淨俐落,把一個因子女死亡、丈夫懷疑自己的女人之寂寞,翻開得無所遁形見血封喉。這個絕望的女人,所思所慮被他識破,全身的瘡孔被他用X-光照穿,終於有種被了解的安慰。這一刻,她不再那麼寂寞,悸動地,禮貌地,顫抖地,破碎地,她邀請他一起寂寞。這一幕,我的心跳少了一拍,有想跪下痛哭的衝動。這兩個全世界最寂寞的人,有過一剎燈火通明的相知。但孤島拒絕了,她不過是一件案件,不是一個人。他hit and run。她之後自殺而死。


記憶尋回了,最後答案竟是心中一個大洞:自己卑下的脆弱,還是窩囊?原來當時,案是破了,靠得住的聰明還是那麼了得,但沒有勇氣和一個陌生女人一起寂寞。後悔莫及,退休洗手。


有限光年有限身,回溯前事,過程裏他不能再自給自足,身心都需要別人照顧,孤島慢慢不自知的加了一個碼頭,讓小Roger停泊在旁,做一個遲來的華生,他的年幼天真,沖淡他的蒼老,一老一嫩,友情發展得動人,反正Roger生命從來父親缺席,正好互相補白,互相滋養,互相救贖,一切都是人情。尤其當Roger遇上意外,他痛不欲生。(又生一案)


他明白了。舊了的年華和肉身,已拆解不了如今生命的衰敗和昨天的遺憾,還可以做的,就是以餘下的光陰,領悟修身。既然寂寞,既然身邊也有需要善良和照顧的人,何不各取所需?倨傲退一步海闊天空,承認自己不是孤島。於是,也願意為日本朋友做一次自己史無前例的人情,圓一個謊,俗一次。最後的奇案,是偵破處世修身之道,救贖不了過去,至少領悟現在,功德無量。


無情好,孤絕再好,但不會明白到「思念你至全身疼痛」之美。人情,有時是腐敗的浪漫,是俗。但人生在世,沒有試過,沒有本事,沒有經歷去吃一點腐敗的浪漫,也算枉過,未因為世故溫柔,從過一點俗,不是太沒出息了嗎!


最後一案,93歲的他學懂了如何與人分享寂寞,學懂了如何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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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馬六甲.戰爭.笛卡兒 - 梁文道

蘋果日報- 馬六甲.戰爭.笛卡兒 - 梁文道

馬六甲.戰爭.笛卡兒 - 梁文道

事後回想,許多年輕時代的旅行,大概都是白走。例如馬六甲,第一次去的時候,當然也習慣地做了不少功課,看一些書,在當地搜集一些材料,曉得這地方先後受過三個西方海權強國的殖民。我憑弔洋人墓園,見到早年荷蘭人甚至更早的葡萄牙人墓地,頂多就是文藝腔地發發思古幽情,遙思幾百年前他們渡洋而來的艱辛,離鄉背景的愁苦,以及克服這一切的意志和慾望而已。荷蘭人打走了葡萄牙人,英國人又逼走了荷蘭人,無非就是殖民帝國史上的強弱交替,我從沒注意過這些戰役當中的古怪,也更料不到這裏頭竟然還能遙遠地涉及到我所關心的歐洲哲學。


那時候,荷蘭人和葡萄牙之間的戰火波及全球,從南大西洋、安哥拉、斯里蘭卡,一直打到馬六甲,雙方對陣衝鋒的時候總會大喊幾聲宗教口號如:「耶穌基督與我們同在」,與及「為萬福馬利亞而戰」。單從這些口號,就能辨別兩個陣營的分別,前者一定來自信奉新教的荷蘭,後者則是葡萄牙天主教徒的信念。我們當然可以說這些戰爭的實質只是為了爭奪利益,可是我們又怎能輕易抹除那些口號背後的真誠?在擎起刀槍,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那一瞬間,還有什麼要比繫於永生的信仰更加重要?還有什麼要比宗教上的真偽正邪更能堅定我是敵非的信心?所以,這場地理規模宏大的殖民勢力範圍搶掠戰,在一定意義上是宗教的。


1641年,荷蘭人終於拿下了馬六甲,恰好是歐洲「三十年戰爭」的最後階段,而荷蘭與葡萄牙人的環球爭霸正正是這場大戰的延伸。「三十年戰爭」,今天大家都管它叫「歐洲最後一場宗教戰爭」,但它卻是一般現代人看不懂的宗教戰爭。大體上講,這是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之間的衝突;可為什麼信奉天主教的法國要派兵支持新教聯軍呢?同時,所謂新教也沒有我們現在看到的一團和氣的基督教那麼和諧,路德派和加爾文派隨時都會在戰場上換邊易幟,串通天主教勢力來打擊對方。可見除了宗教,它的確還牽涉到許多世俗權力與物質的考慮。更古怪的是「外西凡尼亞公國」(Principality of Transylvania,吸血鬼德古拉伯爵的老家),他們的王侯因為反對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斐迪南二世的強硬天主教政策,不惜轉向舊敵奧圖曼土耳其求援。於是我們看到了四十多萬回教徒大軍殺入波蘭,協助新教徒去克服「崇拜偶像」的天主教敵軍。似乎任何年代,同路人當中的異端都要比真的敵人可怕,就像四百年後西班牙內戰當中的左翼共和國聯盟,「正統」共產黨清算「同路人」托派份子的手段要遠比他們對付佛朗哥法西斯軍隊的時候殘酷。


「現代哲學之父」笛卡兒也在這場敵友難分的漫長戰爭中亮相了,他先是在荷蘭奧蘭治王子之下服役,得到他一生僅有的「工薪」,對抗崇信天主教的哈布士堡王朝;後來,他卻掉頭投向也是信奉天主教的巴伐利亞王室,與老東家荷蘭為敵。他好像不覺得這裏頭有何邏輯矛盾,更妙的是和他同代的人也不以為這是個問題,於是他退下戰場之後就好整以暇地坐船去了荷蘭定居。


必須說明,大思想家笛卡兒可不是大家想像中的學者,手無縛雞之力,汲汲於案頭以求「影響因子」的擴大。不,他可是個馬術高手,劍擊大家,除了《沉思錄》和《方法導論》這些曠世哲學鉅著之外,他還寫過一本《劍擊的藝術》。話說當年他不打仗了,乘船往赴荷蘭,身邊只帶着一個僕傭,口說高級法語,穿戴貴氣不俗,於是船夫和一伙商販起了歹念,想幹那亂世常見的勾當──打劫。他們用荷蘭話商量,打算先搶掉他身上衣物財貨,再殺了他主僕二人推到河裏餵魚。但是曾在荷蘭參軍的笛卡兒當然聽得懂他們在說什麼,便不動聲色地在一剎那間拔劍,先是一擊擊倒其中一人,再以劍尖指着另一個家伙的喉嚨,然後冷靜客氣地用荷蘭話告訴船上一眾:「我剛從前線回來,早已厭倦了戰爭。可是我不介意親自動手,殺光你們每一個人。要是不介意的話,可不可以繼續我們平靜的旅程,直到大家抵岸」?大伙全都嚇壞了,只好乖順聽話,把他安安穩穩地送到碼頭。下船之後,就是我們所知道的歷史,分析幾何與現代哲學的誕生,「我思故我在」的世紀。


和大半輩子都活在「三十年戰爭」陰影下的笛卡兒不同,晚他兩代的萊布尼茲出生的時候,這場浩劫已經只剩兩年就結束了,各國代正在奧斯納布魯克(Osnabrück)開會和談,即將簽訂改變世界的《西伐利亞和約》(The Peace of Westphalia)。他將要面對的,就是這片滿目瘡痍的殘破大地,以及疲乏困倦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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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你的牛津劍橋 - 陶傑

蘋果日報- 你的牛津劍橋 - 陶傑

你的牛津劍橋 - 陶傑

中國人很奇怪。明明個個骨髓裏都很親西方,戀慕英國的牛津劍橋,但當其領土有一家由英國人替你建成的「前殖民地式牛津」,連中國大陸的學生也很仰慕,紛紛想去讀研究生,卻總想將這所類似牛津(Quasi-Oxford)的英式最高學府毀掉。


對,我指的當然是香港大學了。


像上帝照自己的形象造了阿當一樣,香港大學也是英國殖民地政府參照國家的最高學府在香港建造的。香港大學的文學院大樓,完全是英國建築品味。港大的學生有High Table Dinner,也是模仿英國。所以有時有英國的舊友來香港,我帶他們去香港大學參觀,告訴他們:包括中國大陸的年輕人,對港大也很嚮往,有如大媽嚮往美國和澳洲製的奶粉,因為那一層洋味,即是公信力的保證。


有一位英國朋友也是牛津畢業的,看了之後很滿意,他認為港大文學院、音樂學院、博物館最有牛津味,但是「小牛津」有了,在中國人社會,有沒有「小劍橋」?中文大學算不算?


我說:中國人認為牛津和劍橋是一樣的。至於中文大學,建校於六十年代,是英國戰後催生的「城市大學系列」(Urban universities)如Sussex、Essex、Surrey那一組,不是小劍橋。


我認為,最像劍橋的一家中國人大學,今日無人聽過了,叫做天津新學書院,一九○二年在天津,由一個叫做赫立德(S. Hart)的英國傳教士創立的。


赫立德是劍橋畢業生,發明過自行車的飛輪。因為劍橋是英國科技創意的搖籃,而牛津更為「人文」一些。赫立德立志將「天津新學書院」建成一座中國的劍橋,有化學科、工程科,還有一科叫「格致科」(教的是什麼,恐已超出今日中國人所能理解想像的範圍),有許多機械實驗室和工場。


這家書院以英國古堡的紅磚建成,像香港大學主樓,有英國特色。赫立德做校長近二十年,七十歲退休,由另一英國人欒嘉立(C Longman)──不是朗文,而是很古雅的中國士人名──接任。


朋友問:這家大學呢?我笑答:當然在「文革」前後拆掉了。原址在天津哪裏?我不知道,或許在大爆炸的那家天津化學品倉庫的附近也說不定。


英國人本來為你帶來了牛津劍橋,讓中國人不必隔八千哩巴巴的,硬要往英國擠,只須好好經營。但中國人喜歡在鬥爭基因的狂躁和喧嘩中將自己的A貨牛津劍橋的學府拆掉,但又喜歡在浙江打造人工的「泰晤士小鎮」和「威尼斯水城」。這個民族真是很莫名其妙,對嗎?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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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紳士裝修】如何分辨禮服、休閒西裝?

蘋果日報- 【紳士裝修】如何分辨禮服、休閒西裝?

【紳士裝修】如何分辨禮服、休閒西裝?

新一套占士邦電影《007:鬼影帝國》即將上演,劇中出現的汽車西裝腕錶,與Daniel Craig一樣成為茶餘飯後的話題。留意占士邦與Ralph Fiennes所飾演的M先生,他們所穿的西裝其實不盡相同,究竟西裝分幾多種呢?城中男士西裝專門店The Armoury創辦人Alan說:「從dress code角度來講,男士西裝由休閒至隆重可分為smart casual、formal、black tie及white tie四種。」





White tie是最正式的一種穿法,也稱燕尾服(tailcoat)或大禮服(full evening dress),通常是條紋褲配搭白色恤衫、白色或奶油色的馬甲,以及燕子領(wing collar)的白色bow tie。White tie通常在非常隆重的場合穿着,譬如美國總統奧巴馬見英女皇就是這樣打扮。同樣是燕尾服打扮的還有早禮服(Morning Coat),顧名思義是日間禮服,上裝、馬甲以灰色或黑色為主,也不僅限於白色Bow Tie,其他顏色的領帶或Bow Tie均可。至今英國皇室貴族仍有此裝扮,有趣是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參拜靖國神社時,亦是早禮服打扮。Black Tie(也稱Tuxedo或小禮服)的隆重程度不及White Tie,常見於慈善晚會。它顧名思義要戴上黑色Bow Tie,上裝沒有燕尾,但通常有絲質的翻領(Lapels),褲子側面有條紋。


占士邦Daniel Craig在電影《007:鬼影帝國》裏常以西裝打扮。


相比起占士邦,我覺得Ralph Fiennes所飾演的M先生着得更型。


男士西裝專門店The Armoury創辦人Alan


Alan說西裝都有休閒與正式之分,顏色上當然以深色為主,黑色、灰色都顯得較為正式。


物料上Mohair(安哥拉山羊毛)或法蘭絨(Flannel)也會比棉質或麻質做的西裝感覺要較正式。


Smart Casual變化多端,顏色上可色彩繽紛,恤衫也可有格子紋、條紋等等。

Formal是較常見的穿着,中環街頭隨處可見,一般都是西裝加上領帶,《007:鬼影帝國》裏占士邦與M先生所穿的西裝都屬此類。Alan說西裝都有休閒與正式之分,「顏色上當然以深色為主,像黑色、灰色或深藍色都顯得較為正式;物料上Mohair(安哥拉山羊毛)或法蘭絨(Flannel)也會比棉質或麻質做的西裝感覺要較正式。」至於Smart Casual則更變化多端,它不像Black Tie或White Tie那樣有嚴格的搭配要求,顏色上可以更色彩繽紛,恤衫也可有格子紋、條紋等等,甚至乎搭配淨色短褲也未嘗不可。





記者:劉東佩 攝影:鄧鴻欣、徐振國


White Tie通常是燕尾服配搭白色恤衫、馬甲,以及白色Bow Tie。


White Tie也稱大禮服(Full Evening Dress),通常在非常隆重的場合穿着,美國總統奧巴馬見英女皇便如此穿着。


Black Tie(也稱Tuxedo或小禮服)隆重程度不及White Tie,常見於慈善晚會。


燕子領(Wing Collar)是禮服的特色之一,Black Tie顧名思義戴上黑色Bow Tie。


Black Tie與White Tie一樣也會穿上條紋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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