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9日星期二

蘋果日報- 奇貨可居 - 古德明

蘋果日報- 奇貨可居 - 古德明

奇貨可居 - 古德明

上月底,四川攀枝花市少年鄧樹超貧不能堪,自沉金沙江,有漁民撈到屍體,繫在水中,向他父母索要八千元撈屍費。最後,警方「居中調停」,鄧家東賒西借,湊到五千四百元,才贖回屍體。

本月初,陝西寶雞市一少女溺死水力發電站,電站職員把屍體鎖在水壩旁,向她父母索要六千元撈屍費,討價還價之後,終於一千五百元成交。讀到這些花邊新聞,請不要問而今是何世界是何時代。

據說,二千五百年前,鄭國有富人淹死於洧水。他家人跟得屍者商議贖回,見得屍者求金甚多,就問計於大夫鄧析,鄧析說:「安之(不要擔心),人必莫之賣矣(這屍體不可能賣與他人)。」不久,得屍者也向鄧析問計,鄧析說:「安之,此必無所更買矣(這屍體不可能從他人買得)。」《呂氏春秋》卷十八這個故事,應是向壁虛構,旨在說明讒惑君主者,對同一件事,可以有兩種說詞。誰知挾屍討錢的行徑,今天竟然真見於新中國。

假如昊天有眼,淹死的是習近平、彭麗媛,一給繫在水中,一給鎖在壩旁,得屍者一定要問大不敬罪,即使不槍斃,至少也終身監禁。但是,攀枝花、寶雞那兩個死者,都不過是中華賤民,於是,漁民以至官家電站職員,都可以把屍體當作奇貨。新中國公安只是負責鎮壓賤民,那裏管得他們生前死後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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