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6日星期四

蘋果日報- 蘋果侵三星專利美禁售iPhone 4

蘋果侵三星專利美禁售iPhone 4

蘋果和三星的專利權官司戰,蘋果首次在「主場」美國吃敗仗。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裁定蘋果多款舊款iPhone和iPad侵犯南韓三星的專利權,需在美國禁售。裁決雖對蘋果生意損失不大,但被指抄襲聲譽受損事大,加上裁決造成先例,令三星可能狙擊蘋果的新產品,蘋果表明一定上訴。

ITC前天(周二)裁定侵權的蘋果產品,包括iPhone 4、iPhone 3GS和iPhone 3,以及iPad 2和iPad 3G,現時賣的新款iPhone 5和第四代iPad,不在禁制範圍。由於蘋果產品都是在中國生產和組裝,ITC向被裁定侵權產品發出入口禁令,等同在美禁售。

被指抄襲聲譽受損 堅持上訴
入口禁令假如沒被總統否決或被法院推翻,將於60日後生效。總統奧巴馬(Barack Obama)前天剛宣佈一系列限制濫打專利權官司的措施,但總統一向甚少否決ITC的裁決。蘋果表明會上訴到聯邦上訴法院。


面臨禁售的三款蘋果智能手機,只有iPhone 4仍有在美國發售,幾個月後新iPhone推出時很可能停售。面臨禁售的iPad也只是舊款,分析師指裁決對蘋果的衝擊,是公關形象方面多於生意方面。


蘋果一向自居是最富革命性創意的科技公司,被指抄襲競爭對手,對聲譽打擊不小。蘋果近期又麻煩多多,股價低沉下被指創意優勢不再,又被指避稅和被司法部控告操縱電子書價格,裁決可謂雪上加霜。蘋果行政總裁庫克(Tim Cook)一向極為重視公司聲譽,所以不肯罷休。

涉流動通訊系統編碼解碼
另一方面,裁決亦令專利權官司戰形勢有變。蘋果和三星近年在四大洲打的幾十宗官司,互告對方侵權,蘋果贏多輸少,在美國告三星Galaxy系列智能手機抄襲iPhone外形和功能,去年獲判勝訴,三星判賠逾10億美元(78億港元),其後改至約6億美元(46.8億港元)。


矽谷分析師恩德勒認為,三星這次在美國初嚐勝果,立了先例,有可能依樣葫蘆告蘋果新產品侵權,要求禁售,蘋果如再輸就會在核心市場有嚴重損失。

蘋果產品被指侵犯三星專利的技術,涉及流動通訊系統「傳輸格式組合識別碼」(TFCI)的編碼和解碼,蘋果指這種技術屬「標準關鍵專利」,已成業內標準,專利持有者有責任讓同行以「公平、合理和非歧視性」條件使用。美國法院已裁定不能用這類專利禁止入口,ITC一名法官也持同樣意見,委員會最後推翻法官的初步決定,令外界大感意外。


蘋果發言人憤憤不平說:「三星的策略在世界各地都已被法院和監管當局否決,他們也承認這有違歐洲和其他地方的消費者利益。」


三星則得意洋洋說,裁決「確認了蘋果一直不勞而獲使用三星的科技創新」。


恩德勒認為,蘋果之前在官司戰佔盡上風,不用跟三星談判,但現在形勢有變,「當兩家公司都有輸不起的理由時,就可能有談判」。不過,蘋果和三星暫時都沒有迹象和解,這場專利戰還要打多一段時間。


美聯社/美國《華盛頓郵報》/《華爾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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