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7日星期三

蘋果日報- 文化論述 - 陶傑

文化論述 - 陶傑

鬧市拐帶嬰兒,苦主是大陸母親,拐帶疑犯,也有外地口音,應該不是香港人。


如果是大陸人士,在香港拐擄大陸嬰B,那麼以吐痰文化、打尖文化、大小便文化等學術文化角度,可不可以亦視之為拐帶嬰兒文化?


如果拐帶是大陸的國情文化,那麼香港人是不是應該表現一點文化包容?


如果肯定了文化包容,就不應該用普世價值來判斷此事。大陸人拐大陸嬰,他拐他的,香港人在旁大呼小叫,未免太過「文化霸權」。


文化霸權,就是將自己一套道德是非觀,強加於不同文化的族群身上。譬如西方的傳教士去到南美洲,看見土著舉行祭神儀式,將一個女童綁上祭壇,活剖心肝。西方傳教士覺得這是野蠻的,於是向土著傳播福音。


今日的知識份子認為,文化就是文化,無所謂文明或野蠻。土著剖殺生命祭神,是他們的習俗文化,不應該傲慢地視之為「他者」(The Other),以西方的人權標準來判斷人家的文化。


同理,稱之為所謂拐帶嬰孩,會不會是偏見?皆因在中國,此等「非雙親自願性低齡人口社會流移「(Non-Parental Voluntary Social Horizontal Mobility of Underaged Population)」,是一種常見的文化。


既是文化,不要妄下道德判斷,好嗎?不要以香港本位主義排斥內地文化。所以,看了這種新聞,你為那個失B的母親憂愁?你覺得令人髮指?你是文化霸權份子,我懷着謙卑心,我沒有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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