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日星期四

每晚10時半至翌晨7時實行 星禁民眾公眾場所飲酒 | 蘋果日報 | 兩岸國際 | 20150402

每晚10時半至翌晨7時實行
星禁民眾公眾場所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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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禁酒令昨日生效,每晚10時半至翌晨7時嚴禁在公眾場所飲酒。

新加坡開國總理李光耀逝世,獅城管制變本加厲,個人自由進一步受限制。新禁酒令昨天正式生效,每晚10時半至翌晨7時,嚴禁民眾在公眾場所飲酒,零售店亦不准賣酒。業界擔心生意難做,有店舖更表示會索性提早打烊。 

今年1月通過的《酒類管制法》昨天正式生效,每晚10時半至翌晨7時嚴禁在公眾場所飲酒,零售店不得在同一時段賣酒。紅燈區芽籠(Geylang)及前年發生外勞騷亂的小印度區(Little India)更被列為「管制區」,規管更嚴厲,除平時管制外,周六早上7時到周一早上7時,禁止民眾在公眾場所飲酒。公眾假期前夕晚上7時到假期後早上7時,亦同樣嚴禁在公眾場所飲酒。禁酒區內的零售店在周末、公眾假期及假期前夕更提早在晚上7時起,禁止賣酒。 

芽籠小印度區禁令更嚴

不過,市民可以在有酒牌的地方,如酒吧、餐廳或咖啡室暢飲,但卻不准將酒帶走。若違反禁酒令,初犯者罰款最高1,000新加坡元(5,659港元),再犯者最長監禁3個月。商店違反賣酒令,最高罰款1萬新加坡元(逾5.6萬港元);如在禁酒區賣酒,會比在非禁酒區賣酒的刑罰重1.5倍。
夜蒲熱點、羅伯遜碼頭一家雜貨店經理表示,收據標示賣酒時間,假如違法賣酒,收據會成為違例的有力證據,料損失30%生意。7-11便利店也預期酒精飲品生意下跌30%,店方會更改收銀機,阻止在晚上10時半後賣酒。
芽籠區零售店東主洛根納森指,周末生意好,但禁酒令使周末晚上損失2,000新加坡元(逾1.1萬港元)生意。有店舖索性提早在晚上10時關門,「賣酒很麻煩。假如顧客知道這裏有酒賣,但你又不賣給他們的話,將會引起爭執,我不想惹這個麻煩」。

■新加坡便利店每晚10時半至翌晨7時禁止出售酒精飲品。

酒舖生意恐雪上加霜

小印度區商家認為,多數消費者都是下班後才來買酒,新規定諸多限制,擔心生意受影響。限酒令前,小印度區酒舖平日營業到凌晨零時,禁酒令下,酒舖生意雪上加霜,料周末晚額外損失200新加坡元(1,232港元)生意。
有外勞表示,他們大多是下班後到芽籠區或小印度區飲酒,禁酒令下,他們也只能降低消費意願,避免犯法。不過,組屋居民認為,減少公共場所飲酒行為,才是對民眾最安全的保障,新措施固然有不便之處,但可在深夜時分免被飲酒作樂的噪音所苦。
新加坡《海峽時報》/中央社 

香港反應

葉先生:禁酒令太嚴苛了,是一竹篙打沉一船人……其實只限制便利店不准賣太高濃度酒精的酒便應該足夠。 

黃小姐:不滿街頭禁酒令,飲酒是自由來的嘛,可能我自己一個人唔開心想飲酒啫,唔應該罰,仲可能影響商戶的生計……禁酒令可能令新加坡這旅遊點失色咗,其實豁免遊客會好一啲,因遊客好少搞事。 

德交流生Lukas:為禁醉酒鬧事而實行街頭禁酒令不合理,因若顧客在酒吧內合法飲酒,其實同樣可能會打架鬧事……美國很久以前都曾禁過酒,但不會有效……但若我再去新加坡,我仍會尊重及遵守當地法例。 

鄭小姐:禁酒令看來有點苛刻……但若然在餐廳酒吧仍可飲酒(不違反禁酒令),應該都可以接受。 

楊小姐:覺得(街頭)禁酒令可以接受,因若我想飲酒,我都會去吧飲,不會在街頭飲……新例不會影響我去新加坡的意欲……我上周才去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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