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0日星期六

價值三萬元的印花 - 高慧然

價值三萬元的印花 - 高慧然

價值三萬元的印花 - 高慧然

一個年近八旬、左眼幾乎失明、右眼視力模糊的清潔婆婆,不小心把一卷印花當作膠紙帶回家去,結果惹得一身官非。案件引起網民熱議。
先不討論官司,我對那卷印花的價值深感好奇,想知道萬寧是如何計算出近六百張印花價值三萬港幣的。
以萬寧的計算方法,每一個印花價值五十元港幣。但是,一張印花可以當五十元現金使用嗎?當然不能。
如果我的理解正確,所謂一個印花價值五十元,並非印花本身的價值,而是指顧客每消費滿五十元港幣,可以得到一個印花。要得到六百個印花,顧客起碼要在萬寧消費三萬元港幣。
顧客拿出三萬元港幣,真金白銀買回六百張印花,才可以說印花價值三萬元。
如果顧客拿出三萬元,在萬寧購買了價值三萬元的貨品之後,再額外得到六百張印花,卻不能說這些印花價值三萬元。因為真正值三萬元的是貨物,印花只是附加的禮物,印花亦非在巿場流通的貨幣。
拿了這六百張印花,並不能在萬寧換到價值三萬元的貨物。只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換領或貼錢換領萬寧指定的產品。期限一過,印花失效。所以,無論如何,六百張限時有效的印花跟三萬元港幣之間都不能劃上等號。
萬寧「六百個印花價值三萬港幣」之說,有沒有涉嫌誤導警方呢?甚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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