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5日星期六

《蘋果日報》即時新聞 - 20111014 - 10年性奴生涯被禁錮女首爆經過

 

10年性奴生涯
被禁錮女首爆經過

2011年10月14日 (11:07 pm) / 最後更新:2011年10月14日 (11:53 pm)

坦尼亞格杰(Tanya Kach)在14歲那一年離開家門後,以後的十年便再沒再回來,因為她被禁錮在高中保安托馬斯可斯(Thomas Hose)的睡房內,當了十年的性奴。
事隔多年後,現年29歲的格杰將10年噩夢寫成書,親述詳情及感受。格杰在美國美國賓夕凡尼亞州匹茲堡成長,她來自破碎家庭,父母離異,母親離家出走,同一屋簷下的父親根本對她置之不理。於是在偶然的機會下,她將心事告訴了學校保安可斯。
「他穿著制服,很有權威,你會覺得他是一個信得過的人。」格杰接受電視台訪問時說。她相信,當時的她愛上了比她大25歲的可斯,於是離家出走,住入可斯家中,誰知一去便是十年。
可斯將她軟禁在家中二樓的睡房。當時可斯與父母及兒子同住,但可斯父母聲稱,不知格杰被軟禁在家中。
格杰指那十年人生是十分可怖的經歷,她一星期只能洗一次澡,而可斯只給了她一個臉盆供她大小二便之用。她很多時都是以花生醬充飢,可斯有時會帶一些剩飯剩菜以及汽水給她。
「剛開始我還可以接受,覺得這是愛的代價,時間長了,這便成了生命中不可能承受的重。我開始想念我的家人,尤其是幾個聖誕節前夕,我都給關在衣櫥內,我真的是傷心欲絕,但欲哭無淚。」格杰在一訪問時憶述。
格杰指,在數年後,可斯容許她走到門口,但她要染頭髮,改名為Nikki,而且可斯威脅她不準離去,否則會在尋找到她後,殺她滅口。格杰說;「我就像是一隻狗,而可斯是我的主人,他說什麼,我都聽他的。」
後來,可斯對格杰的信任程度增加,並容許她外出。格杰和一雜貨店老闆成為朋友,並將自己的經歷說了出來,雜貨店老闆幫她報了警,結束了格杰十年性奴的非人生活。可斯被起訴三項罪名,包括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非法禁錮他人及危害兒童權益。
格杰將其書名改為《The Tanya Nicole Kach story. Memoir of a Milk Carton Kid》,並在書中控訴父親,不相信她的軟禁及並不喜歡她,沒有盡父親的責任。而其父反駁指格杰的大話連篇。
相關連結:

http://www.dailymail.co.uk/......r-Thomas-Hoses-bedroom.html

《蘋果日報》即時新聞 - 20111014 - 10年性奴生涯被禁錮女首爆經過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