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7日星期六

蘋果日報 - 20120317 - 蘋論:從心出發,投白票是選委最負責的選項

 

蘋論:從心出發,投白票是選委最負責的選項

2012年03月17日

經過昨晚電視辯論後,特首跑馬仔進入直路, 3.25就是 1,200選委為香港未來 5年作決定的時刻。儘管絕大部份市民對沒有投票權利極感無奈和憤怒,對小圈子選舉產生的特首也不抱期待,但作為置身在 1,200選委中的個人,若自我的政治經濟利益尚未完全掩蓋良知,若仍然愛惜香港,那麼他們就應本着自己的意向投票。過去 15年四次選特首,歷次投票都有一個壓倒性的人選,選委個人的投票選擇所起作用很小。這次投票卻極不一樣,任何一張選票都可能起決定性作用。因此,不管選委們是否意識到,這次投票確實是寄託着 700萬市民的希望。
近日有關選舉的流言瘋傳,有的說中央反對流選;有的說中央已欽定梁振英,而且定下了當選票數;有的說這是中央兩派權力鬥爭的結果和定局,不容改變;有的說挺唐選委已紛紛跳船,而不同的政商利益集團也各謀出路……。
主意未定或猶豫的選委,也許正處於天人交戰之中。
然而,首先,所傳的流言是中央的真意嗎?昨天筆者在<絲絲世語>中提出對溫總談話可以有不同解讀。近日左派報章鋪天蓋地的反流選文章,豈能說就是中央的旨意而不是土共自己押寶在某人身上的言論?至於說北京有人向個別港區人大政協的勸言,又有誰真的很明確的聽到?從常識中可以判斷,中央是不會對任何港人作出如此明確表態的。因為再怎麼做表面工夫,畢竟也是中央不應干預的「港人治港」吧,而且萬一投票結果非中央所料,中央豈不是自毀了威望?
其次,縱使是小圈子選舉,也是港人組成的小圈子,縱使不具代表性,選委總應該代表香港人。這是基本法所定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香港人的權利。因此每一個選委,作為被賦予代全港市民履行高度自治權的個人,絕不應該考慮中央意向而只應考慮香港人意向。這是非常清楚的事。幾天前,有人警告香港人和選委們「不要低估中央駕馭(香港特首選舉)的能力」,是對香港人特別是選委們的人格侮辱。在這種挑戰下,有獨立人格的選委,更應該以自己獨立意志去投票。
以上是筆者認為所有選委必須明確的兩點。
那麼,如何作出選擇呢?
其一,筆者認同溫總意見,必須選出多數香港人擁護(至少是認可)的特首。多數,自然是超越半數。因此,即使在「揀唔落手」的鬥爛情況下,民調中也應該至少過半才應該投給他一票吧。
其二,過去一段選戰,都停留在揭瘡疤的泥漿戰中,而且許多被揭的瘡疤都是私人生活範圍,與公眾利益無關。無論是候選人的回應還是市民的關注,都不是候選人的理念或政綱。因此這可以說是非常變態的「選舉」。而即使是無人關注的候選人政綱,也只是一些小吹小打,沒有針對香港基本問題、基本矛盾的對香港的整體構想。這是很不幸的。但無論如何,選委的投票取向,也應該排除一些泥漿戰所揭對個人私德的考慮、回歸對政綱的考慮了。

因此,若你是一個對香港市民負責、也對自己負責的選委,你的投票考慮是: 1,倘若你覺得延續原來的政商架構,讓香港社會穩定而和緩地沉淪的話,也許你可以選唐; 2,倘若你不介意「地下黨」管治、不介意黑社會主義滲透香港、不介意大政府對社會過度干預,不介意香港的自由、法治逐步流失,而只求改變現狀的話,也許你可以投票給梁; 3,如果你覺得唐梁都不合意而且三人都未達到香港半數以上支持率的話,就投白票。
左派報章和梁營人士說,投白票是不負責任的表現。怎麼不負責任呢?若選委從心出發,而不是從依附權力或個人政商利益出發,投白票就是最負責任的選項。投白票會依法帶來重選,帶來多兩個候選人,給香港人和選委多一次機會作選擇。我們會敬重投白票的人,而永遠鄙視那些呼籲莫投白票或從個人利益出發投票的不負責任的選委。
周一至周六刊出

(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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