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1日星期四

壹週刊 - 1195 - 狼熊相爭

 

香江不平這處鳴

狼熊相爭

2013年01月31日

「我現在所做的,遠比我曾做過的一切美好」
( It is a far, far better thing that I do, than I have ever done)
──狄更斯《雙城記》

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為了幫助梁振英登上特首之位,曾不遺餘力的對另一位候選人唐英年口誅筆伐,但勢估不到,劉夢熊竟突然在上週「爆大鑊」,倒戈揭穿梁振英的違法行為。然而,狼熊相爭,何人得利?
答案是沒有的。
梁振英當然是今次「爆料」事件的大輸家。他早已被公眾稱為「行騙長官」,何況,他又堅拒回應劉夢熊對他的強烈指控。事情發展至此,外界只會對他是大話精一事,深信不疑。
至於劉夢熊,即使因其「爆料」的契機,最終果真拖垮了梁振英,也不見得他會有任何得益。因廉政公署實在不得不秉公處理他所牽涉的貪污案件。

中共方面,相信會更感面目無光。梁振英的當選,是由於中共的大力支持。及後,雖然梁振英被揭發「呃咗」特首之位,但礙於面子問題,唯有力撐他。豈料如今又爆出狼熊相爭的醜聞,中共今次可謂顏面盡失。
而按京旨支持並唱好梁振英的保皇黨及官員,也是非常為難,因繼續撐梁振英,只會令公眾覺得他們是非不分,公信力盡失。
對民主派議員來說,他們曾就梁振英僭建事件,在立法會提出不信任動議、引用特權法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和彈劾議案,但三項議案皆因保皇黨的護航而被否決。此外,何俊仁的選舉呈請,亦已遭終審法院駁回。在此束手無策的情況下,目睹梁振英因劉夢熊「爆料」而狼狽,可說是大快人心,但卻始終不改無法把他趕下台的事實。
在香港市民眼中,狼熊相爭,特區醜事傳千里。對此,港人卻無能為力,唯有眼睜睜看着梁振英繼續當「行騙長官」,代表特區出席國際場合,不斷丟臉。
如特區要走出這個有弊無利的窘局,劉夢熊就是箇中的關鍵。

劉夢熊聲稱梁振英曾表示會以行政會議成員一職,來換取劉夢熊的支持,以及誘使劉夢熊積極為他拉票。如所言屬實,那梁振英已涉嫌觸犯了《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十一條(一)( a)和( c)項;而劉夢熊則涉嫌觸犯了同一條例的(一)( e)和( g)項。
香港選舉向來廉潔,但近年由於中聯辦肆無忌憚的干預,已漸漸出現敗壞的跡象,而今次特首選舉更被徹底地改變成「有中國特色的選舉」。根據傳媒的廣泛報導,起初中共是無論由唐英年抑或梁振英當選,也可接受,但及後中共卻介入為梁振英拉票,不僅是透過中聯辦威逼利誘支持及提名唐英年的選委轉軚,中共甚至在選舉前夕,派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劉延東親身南下深圳,召見部分提名唐英年的選委,要他們轉投梁振英。相信當中的「游說」,必定會牽涉到不少政治交易,而相關內情則必須是梁振英陣營內的核心人物,才有機會得知。若劉夢熊知道的話,筆者認為為了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他應主動交出那些資料,讓廉政公署徹查,抽出幕後黑手,將廉潔選舉還給香港社會。

誠如其聲明所言,他「爆料」是希望「特區領導人能完整、準確理解執行『一國兩制』方針,堅持一國原則,尊重兩制差異,二者不可偏廢!」。曾吹捧梁振英的劉夢熊,既已意識到今是而昨非,希望他能轟轟烈烈為香港社會做一件好事,向廉政公署自首,並承諾做污點證人,用行動證明他的「爆料」不是「狼咬狼骨」的私人恩怨,藉以贏回自己的尊嚴。

李柱銘

(李柱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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