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4日星期日

誘姦無罪 - 陶傑 | 2017-05-14 | | 蘋果日報

誘姦無罪 - 陶傑 | 2017-05-14 | | 蘋果日報

誘姦無罪 - 陶傑

只有中國才有「誘姦婦女」此一罪名。
香港的英式普通法,只有強姦,或有意用蒙汗藥令受害人失去意志的迷姦,或與未成年少女──不管對方願意不願意,只要不足十六歲──發生性行為,才是刑事罪。
所謂「誘姦」,好笑在一個「誘」字。不管你如何受誘,只要清醒,而且成年,就沒有罪。
其中的灰色地帶是喝了一點酒,三分微醉,事後也沒得追究。喝得大醉而招人全佔了便宜,因為用的是合法的酒精,而未屬合法年齡,不得飲酒,醉後一面儍笑,嘔吐了一口再半癱瘓着與他人發生性行為,份屬人性之正常。
五十年代香港彌敦道有一個西醫,名叫吳沃堅。有一天兩姊妹來看醫生,阿姐叫阿甜,阿妹叫阿順。阿順胃痛,阿甜陪着妹妹來。阿甜人不如其名,樣子一點也不甜美,貌僅中姿,只頗為順眼,阿順也人不如其名,豈止順眼,還十分甜美呢。吳醫生很有眼光,使開阿甜,着阿順在診所躺下,叫她脫褲子,說要替小妹妹檢查腸胃。診所裏沒有女護士,其時無此法規。
腸胃長在要脫下褲子才看得見的地方嗎?阿順迷迷糊糊就跟着吩咐脫褲子。不是姐兒愛俊,吳醫生不是劉德華,只是一個肥矮的中年人,而是其時民智未開。吳醫生在阿順臉上蓋一塊布,一邊溫柔地說:「唔使緊張吓,現在同你慢慢檢查啊……」千依百順的阿順,就昏昏沉沉,失去了大半知覺。
吳醫生就這樣,把人家姑娘給這個這個了。事後阿順跌跌撞撞出來,向阿姐講述經過。阿甜即刻報警,指控醫生迷姦。
在法庭審理,人山人海,阿順詳述事發經過,說當時什麼也不知道,只覺得下身有些物事「出出入入」,從此「出出入入」成為港式粵俚,流行至今。
雖然阿順已屆成年,吳醫生被控濫用醫權,迷姦女病人,判處入獄,吊銷牌照。此案當日哄動,報紙每日連載審訊過程,當做色情小說。
吳醫生當年太過急色。如果老老實實,治好阿順的胃病,讓順妹子心存感激,再相約周末出來喝酒,灌了兩杯,再上樓開房,就是一樁浪漫史。
其餘並無所謂誘姦。如果「誘」罪,一切男女相戀頭一次上床都犯法,所有商品,用美麗的廣告誘你花錢買了,都是行騙。沒人誘你,長大一點,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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