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5日星期日

英国物业法规是如何督促业主“和谐”解决问题的? -中物时代传媒 -搜房博客

 

英国物业法规是如何督促业主“和谐”解决问题的? (2012-2-3 6:03:54) |

英国物业法规是如何督促业主“和谐”解决问题的

中国物业管理师网:孙玉良

最近从英国的物业管理制度得到一点启示:和谐需要制度制约和保证。

最近几年,“和谐”这个词在我国的使用率越发多了起来,国家推行构建“和谐社会”,倡导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国与国之间和平发展,共同建立美好家园,这本来是天大的好事。但如果将“和谐”只做为一种口号,没有切实的、合情合理的制度做保障,就象劝架的,不分青红皂白,一昧地“抹稀泥”,劝导“君子动口不动手”,“和谐”就会异化成假、大、空的东西,甚至被人们譆笑。就如现在网上的“和谐”二字,又称做“河蟹”,早褪变成了“删除”、被屏蔽的同义词。

中国道家的传统,讲究“无为而治”,中国经历秦朝的暴政以后,汉朝初期就奉行道家“无为而治”的治国策略,休养生息,人们就觉得很“和谐”,那段时间史上称做“文景之治”,算是中国历史上的盛世之一。到了汉武帝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加强皇权,其后汉家天下战火连天,直至发生了黄巾起义,逼得人们揭竿而起。

统治者的心理,都希望子民们和睦相处,照章纳税,享受太平。但仅仅将“和谐”做为一种挂在嘴头上的口号显然是愚蠢的。一定要设计一种方法或曰制度,让人们自觉地“无为而治”,不用政府插手就能自行处理各种矛盾,自然天下太平。政府是干什么的,职能之一便是事情发展到解决不了的程度,最后采取强制措施的地方,矛盾发展到非需政府出面,非需法律判决,这个社会就不“和谐”了。

制度与法律是实现和谐社会的最后一道屏障,是不到万不得已才可使用的方法。

比如物业,英国和中国一样,也是通过业主大会来决定重大事务的。如对楼宇公共部位的维修问题,到底该不该修,如何修,由所有受益业主共同协商决定。但全体业主达不成一致意见怎么办?英国的作法是,任何一个业主都可以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政府裁决。政府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实地勘察,如果认为房屋确实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维修,则责令全体业主限期达成一致意见。记得“限期”这两个字,其实便是“和谐”的最后通牒。如果最后通牒无效,业主们仍达不成一致意见,政府部门就会组织专业单位维修,你不修政府替你修,但费用由全体业主分摊,且加收30%的维修费用,这便是对你“不和谐”的惩戒。

这个方法,可以对我国的现行制度起到抛砖引玉的借鉴作用。矛盾是无处无时不在的,政府的管理策略,是鼓励你自行解决矛盾,引导你自行解决矛盾,督促你自行解决矛盾,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但如果你不往“和谐”之路走,对不起,国家有的是办法帮你解决,但这个方法会让你觉得,强制解决比“和谐”解决付出的代价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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