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5日星期二

[分享] 方舟子在微博上发P过的韩寒“入狱照”违法吗?

方舟子在微博上发P过的韩寒"入狱照"违法吗?

作者:游云庭律师

作为一个喜欢韩寒的人,居然被黄继新同学拉来回答这条,真是件痛苦的事情。本来可以选择不回答,不过想了下,这条的回答涉及言论自由,哪怕被大家批评,我还是要说。当然,本条的回复仅针对问题上附带的两条微博链接是否侵权问题。

下面是我的思考过程:从法律上说,如果使用他人肖像并构成了对某人的负面评价,就有侵犯名誉权的法律风险,但具体是不是构成,还是要分析。

微博上很多同学对该图表现出愤慨,认为方舟子构成了侵权,甚至向新浪投诉方舟子违反了社区规则。刚一看图,我也觉得比较过分,怎么把韩寒放在那个背景前面,这不是在说他是罪犯吗?名誉权侵权的基础原则就是不得侮辱他人,这个侵权了。不过仔细想了一想,觉得这个事情还比较复杂,不能这么简单的定论。下面几个问题有关联:

1、身高问题,方舟子并不是没有来由的进行质疑,韩寒自称身高173cm,方找到了一些疑点,并据此进行质疑(具体内容我不在此赘述,大家可以上方舟子的微博看)。很多朋友都感到此人无聊,但他毕竟找到了一些问题。方舟子发这张让人感到不快的图实际也是对韩寒进行批评和质疑。韩寒作为公众人物,被质疑也是难免的。即便本条韩寒证明方说的是错的,方舟子质疑他的权利还是应该受到保护的。

2、韩寒的名誉权和方舟子的言论自由权都应受到保护,但这里,方舟子发的这幅PS图对韩寒有丑化,就名誉权而言有负面影响。方的言论自由权和韩寒的名誉权冲突时怎么办?我认为,如果该图构成对韩寒侮辱的,则构成侵权,如果是讽刺的,则不构成侵权。

3、本图究竟是讽刺还是侮辱?仔细看图,图上韩寒是笑的,虽然缺少了一点对于图的说明,但多数人并不会因此误解韩寒为犯罪嫌疑人,方舟子也没有用粗话进行赤裸裸的谩骂,图本身也没有涉及低俗问题。同时,大多数人都知道,即便一个人伪称自己的身高,也是肯定不构成犯罪的。所以个人认为这条对韩寒讽刺的意味大于侮辱的意味。

4、虽然方舟子质疑韩寒的方式比较过分,但法律应该容忍有一定依据的质疑和并不带有谩骂和粗俗内容的批评和讽刺,谨慎认定侵权,保护言论自由,否则,批评的权利实际是无法行使的。

当然,国内法院的执法尺度总体感觉偏向于保护名誉权而不是言论自由,因此,如果韩寒据此起诉方舟子侵犯名誉权,胜诉也是有可能的。详细可以参加范曾和郭庆祥案 的判决书:blog.gmw.cn/home-spa...


源地址: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232747/answer/14428902
(来自鲜果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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