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實在屯門的新樓盤以房多為賣點,卻原來,只要裝上一道門,小如窄巷的一小方空間,就可以喚作「房」,這算不算是長實對置業者進行的本港房屋巿場通識教育?所謂的六十呎房,一半面積被巨大的窗台吞噬,剩下來的地方勉強可擠站兩個肥人,前胸貼後背那種。這種「房」,連放雜物都要講究技巧,如何安置人呢?令人齒冷的是,所謂的四房單位,竟然有六個巨大窗台!我們都明白,窗台面積是買家用正價向發展商購買的,但這種懸空窗台,發展商在購買土地時,卻不被納入土地面積。本來做的已經是無本生利的買賣,還要窮凶極惡到這種程度,難怪長實樓被人唾棄。但其實,我也住長實樓,只是我住的是殖民時代建造的長實樓(我買的時候當然不是殖民時代了),三房兩廳(一套房)的格局,全屋總共只有兩個三十多厘米闊的窗台。兩個廁所都有窗,面積巨大,比現在很多新樓盤的睡房更四正寬敞。
我想說的是,同一個品牌同一個發展商,殖民時代建造的樓,樓底高、實用面積大、間隔四正,回歸後卻成為無良發水樓的代名詞,而價格,更已脫離普羅巿民能承擔的極限。我們納稅,養起了一個政府,而這個政府卻縱容大商家無良榨乾納稅人的血汗。回歸後的香港,怎麼變得如此無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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