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6日星期日

福田亂過馬路 半小時18港人斷正  拒畀¥20 港女罰企街 - 20130526 - 蘋果日報

 

福田亂過馬路 半小時18港人斷正 
拒畀¥20 港女罰企街

【中國式過馬路】
■聚集多人便一起衝紅燈,在內地十分普遍。

【本報訊】深圳實施行人衝紅燈罰款新交通條例第二天,在福田口岸對開馬路,半小時之內共有18名港人中招被罰,另外被罰的還有一名日本籍男子及三名內地人,其中有港女以身上無人民幣拒交罰款,被要求穿上被稱為「綠馬甲」的背心,在現場協助維持馬路秩序,並讓交警拍照以抵消20元罰金。
記者:林熊 張軍
新交通條例於上周四(23日)實施,記者一連兩天分別在羅湖和福田口岸主幹道觀察,發現不少港人中招。前日周五下午3時半,5名福田區交警手持攝錄機及電子手賬,在福田口岸聯檢大樓對開的裕亨路開始執行重罰行人衝紅燈新例。該路口是港人出入境必經之路,幾乎每次亮紅燈都有港人衝燈被捉,幸而新例剛實施,交警僅予各人處於最輕的20元罰款,被捉的港人大都很合作地出示回鄉證。

【罰錢】
豪交百元

簽收罰單

港男斥交警大細超

記者所見,大部份港人在上址過馬路時都沒睇交通燈,僅看馬路有沒有車輛,只要無車就橫過馬路。港人黃先生說:「喺大陸過馬路邊有人睇燈㗎,係睇車啫嘛。個個都係咁過啦。」黃先生不忿交警只捉港人,他眼見多名內地人衝紅燈卻沒被捉,即時指摘交警執法大細超,交警解釋:「我哋捉你之前要錄影作證據,得一部攝錄機,人手又有限,邊捉得咁多。」
5名交警僅執法半小時,便躲在交警崗亭嘆冷氣,一名交警透露,他們會不定時不定點執法,罰款不是主要目的,宣傳及教育才是重點;且每天都有固定任務,任務完成就可以稍作休息。
記者在上述兩口岸進行多個街訪,發現大部份經常進出港深的港人,都知道深圳現推行重罰行人衝紅燈新例;但不少上水居民則表示未聽過。對於罰款100元是否過重,有人贊成,有人認為過重,意見各佔一半。
上周四新條例實施第一天,深圳交警公佈當天共有1,973人被罰,記者當日在羅湖區春風路、江背路交界,見到逾十名港人被捉,但他們均拒絕出示回鄉證。其中一名港人認為罰20元可以接受:「俾人登記咗證件,下次咪會罰多啲!邊有咁笨。」

【罰企】
違規截停

穿上背心
拍照記錄

不同城市罰款各異

當日下午3時45分,7名執法的交警開始執行任務,在燈位前擺置一個「行人闖紅燈,最高罰款100元」的告示牌。由於春風路娛樂場所林立,適時又是夜場工作的女郎用午膳時間,因此當時衝紅燈的不少都是穿着性感的妙齡女子,大部份被捉的女子都是即時交現金,甚至不取收據便離開。
一名金髮女子被捉時,交警問她是否知道衝紅燈最高罰100元時,她不假思索從袋中拿出一百元,交警照收錢然後開出收據;另兩名結伴而行衝紅燈被罰的女子更怒說:「罰錢就罰,照甚麼照。」
其實內地大部份城市已實施行人衝紅燈罰款條例,除了深圳實施罰款三級制外,其他城市的罰款由5元至20元不等。北京帶頭闖衝紅燈者也只是罰款10元,踏單車衝紅燈則罰20元;廣州則罰20元;杭州、溫州等則罰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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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企照放上網 涉侵犯私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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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港人與日籍男子,日前在深圳福田口岸對開同時衝紅燈,兩人不願交罰款,最後被罰穿「綠馬甲」企馬路。張軍攝

【律師意見】
行人在內地過馬路衝紅公仔屬違法行為,根據內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規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須處以罰款;但原來「罰企」在內地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

罰企當做義工不違人權

內地律師孔維釗表示,在10多年前,交警強制衝紅燈的行人罰企,協助維護交通秩序,曾惹來民眾非議,但是近年內地為了改良「中國式過馬路」,即巿民根本不理會燈號,湊夠一小撮人就可以過了。
內地執法部門推行嚴厲手法,處罰違規過馬路的行人,但巿民以「罰企」作為抵消罰款,屬自願做義工性質,未有侵害人權之說。
不過,孔律師表示,若交警將巿民穿上綠背心在維持交通秩序的相片,放到互聯網公開,作為宣傳教育工作,便涉嫌侵犯肖像權和私隱。
根據內地《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受害人可以依法請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或賠償損失等。
《蘋果》記者

「香港人點知大陸有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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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隨時可見到行人學欄王劉翔過馬路。

【罰款細則】
「我哋係香港人,點知大陸幾時有新法律!又冇宣傳,至低限度應該喺關口寫明啦。」港人李先生,前日在深圳交通新條例生效第二天下午4時許,從香港落馬洲口岸入境到深圳福田區;他出關後準備到水圍村與朋友食飯時,經過裕亨路口時衝紅燈被交警截獲。李先生接過罰時向交警稱:「我冇錢點交呀?」並拒絕在罰單副本上簽名;該名交警請示上司後向他表示,一定要簽收罰單,交不交罰款與交警無關。李不忿地接過罰單說:「我實唔交㗎。」

罰款可在銀行過數

另一名衝紅燈被捉的港人王女士,交警扣起回鄉證準備開罰單時,她得悉穿綠背心可抵銷罰金,即時衝上交通警崗說:「我冇人民幣呀,我着件衫罰企啦。」另一違例港女亦被安排與一名同樣衝紅燈的日籍男子一起「罰企」,她直言只要穿綠背心的照片不張貼出來,罰企好過罰錢。
據在福田口岸裕亨路口執行捉行人衝紅燈的一名交警表示,執法時會先用攝錄機拍攝作證,再將違例者的證件號輸入電子手賬,打印一式兩份罰單,違例者須簽收副本,罰金可在任何一間銀行繳交。違例者若15日內不交罰款,將會每日罰滯納金3%;若不交罰款將會影響日後考車牌及新車上牌等申請。
在2012年12月《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實施時,對行人衝紅燈罰款是20元;一年多來全市共有6,335名行人衝紅燈被罰。今年1月1日深圳當局再修訂條例,將衝紅燈罰款定為三級制。新條例經六個多月諮詢及宣傳後,於本月23日正式生效。

深圳衝紅燈懲處細則

【罰款20元】
罰款理據:衝紅燈(初犯)
不交罰款懲處:
罰企20分鐘,協助維持馬路秩序
【罰款50元】
罰款理據:
1)帶頭衝紅燈
2)有一次衝紅燈被罰紀錄
3)上午七點至九點;下午五點至七點的交通高峯期衝紅燈
不交罰款懲處:
罰企40分鐘,協助維持馬路秩序
【罰款100元】
罰款理據:
1)衝紅燈釀成交通意外
2)不聽指揮及勸阻
3)有二次衝紅燈被罰紀錄
不交罰款懲處:
罰企60分鐘,協助維持馬路秩序
資料來源:《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深圳亂過馬路中港人各有藉口

港人:
‧學內地人過馬路
‧人行我跟住行
‧以為大陸衝紅燈唔使罰錢
內地人:
‧趕時間
‧色盲
‧睇錯交通燈
‧去醫院

轉燈要180秒 行人不耐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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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很多繁忙道路的行人指示燈等候時間逾兩分鐘以上。

【專家之言】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表示,亦得悉近日內地加強對違例過馬路人士的罰則,由於港人過去學習了「中國式過馬路」的方法,不少人沒看交通燈,「見人過就過」,因而令不少港人中招被罰。
李耀培就內地繁忙主幹道,加設行人過路燈倒數計時器分析,不少等候時間超過100秒,甚至最長見過180秒,此乃要平衡行車的流量管制,惟車輛流量快,行人等候時間往往過長,不少人因等得不耐煩而衝紅公仔。此外,學者研究發現,天氣和時間亦會影響人們衝紅燈的意欲,李耀培說:「每逢夏天到秋天之前,最熱的時間,早上10時至下午4時之間,最多交通意外發生。」
事實上,根據內地同濟大學交通運輸工程學院曾進行的一項研究,發現杭州巿行人對可忍受等待時間約為70至90秒,而其他國家的研究,包括英國人可忍受等待時間為45至60秒,德國人的忍耐限度則是60秒。
心理學博士陳天祥表示,其實沒有一個「黃金數字」反映人們衝過馬路的意欲,因為促成人們衝紅燈有多個因素,因人而異,但60秒有足夠時間讓人考慮要不要衝過馬路。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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