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騎呢,所以合法 - 林夕
「幫港出聲」不聽大主教勸世,係都要出聲,誓與之前的全民公投鬥人數,夥同八十多個團體發起簽名運動,目標八十萬人簽名,人家十日,他攤長一個月。如果夠數,佔中三子要尊重這條數,公投那筆反而就算了,因為,就因為中央港府不認數?
你以為大多數都是無聲勝有聲,做經紀的很難追這條數?首先,這大聯盟相比起公投派,屬於有組織及嚴密紀律團體,有無窮能量動員誘惑威嚇旗下成員索取簽名。至於集體意志以外的鬆散街人,也不愁客路。他們的字頭叫「保普選反佔中大聯盟」,學足梁特,公投之人何嘗不想保住普選,除了那些陰聲細氣說普選不是萬靈丹的高人,誰敢大大聲說我不要普選?保普選三個字才是飲地溝油止渴,誘人簽名的萬靈丹罷了。
宣傳板所見,如樓盤廣告,全人類通殺:反暴力、反佔中、保和平、保普選簽名運動。看,願景如此美好、視野如此廣泛、配套如此齊備,還不是所有真假愛港人士的上車盤?我敢講,有份投過「公投」的人,除了反佔中一項,再投保和平保普選一票,也無愧於良心。除反佔中一項,關於反暴力,那些真的暴躁過的何嘗想一味暴力下去,靜坐中被不必要武力給弄回警校的學生,簽這個名,也可說問心無愧。
此外,這批沈默之聲,一係啞嘅,一出聲,只須出示身份證核實頭四個字,之後重複又重複又重複,何止以一敵百,一個頂千個?他們不會叫市民簽兩次,卻沒防範多簽一次,相信市民不會弄虛作假,卻不打算驗證真假,變相鼓勵一人多票。一心為港的小孩,不分國籍不知就裏的遊客與己無關的菲傭過客,都歡迎來簽,總之見好即收埋入袋。周融經紀追這數,沒問題。
唯一問題,大家都是所謂「旨在表達意願」,收集民意手法差不多,一如全民選視帝視后,何以全民公投就是非法的?既然沒法律地位,則公投也只是個虛名,怎麼起哄之人就要被封被喊打喊殺?
莫非,只因為這簽名運動的程序機制夠騎呢兒戲,作不得準,所以合法;搞得太嚴謹的民意收集活動,民意反映得太真實,太血淋淋了,反而便非法了?
华海。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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