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7日星期日

來,證明你快死了!|HK Appledaily Suppl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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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證明你快死了!

政府憲報刊登《2015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生效日期)公告》,訂明由今年8月1日起,罹患末期疾病,獲醫生證明壽命不足12個月或以下者,可提前領取強積金。

強積金是很奇怪的東西,理論上它是個人財產,但是你偏偏無權支配它,除非永遠離港,永久退休,否則,你就是沒有辦法支配屬於你的錢。罹患末期疾病,餘生不夠一年者,終於可以支配他的錢了,可是,這種重症患者,可能已經失去支配、享用錢財的慾望和能力。又或者很荒謬地,患者病了很多年,但過去壽命一直不止一年,沒有錢選擇更好的治療方案,捱到終於剩下一年壽命,可以拿到強積金,可以用這筆錢去選擇好一點的藥物或治療方案了,醫生卻告訴患者,「現在,神仙都幫你唔到。」像不像周星星電影?

人生最重要的一件事,是自由意志,包括自由支配屬於自己的財產的能力。一個人,如果打算提早結束生命,把所有屬於他個人的財產揮霍一空,或周遊列國,或賑災濟民,然後燒炭或跳樓,你可以不同意他的做法,但他可以有此選擇,生命是他的,人生是他的,錢財是他的,對不對?可是,沒有醫生能證明他只餘下一年壽命,所以他不能取得他的強積金。

重病到神智不清,精神肉體忍受雙重巨痛時,突然拿到強積金,病人有甚麼感覺?收到強積金的瞬間,大概就等於收到死神的判決。真是黑色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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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慧然昔日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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