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4日星期三

蘋果日報- 「據義行法」? - 古德明

蘋果日報- 「據義行法」? - 古德明

「據義行法」? - 古德明


圖為王宇。

去年七月,中共大舉拘捕民權運動者。包龍軍、王宇夫婦落入網羅之後,好朋友唐志順、幸清賢冒險助他們的十六歲兒子逃到緬甸,卻被緬甸政府拿住,送還中共,以為朝獻。過了八個月,唐、幸家屬才接到通知,知兩人將被控「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

《後漢書》卷二十九載:汝南有董子張者,父親為惡霸盛氏所害,未能報仇,而患病將死,口不能言,一雙淚眼望着好友郅惲。郅惲說:「吾知子不悲天命(不以短命為苦),而痛讎不復也(只以未能復仇為憾)。」他投袂而起,與助手襲擊盛氏,取其首級,以示董子張。董子張這才舒一口氣,溘然長逝。郅惲自投牢狴,縣令敬其高義,促請離去,見他不肯,慨然拔刀,指着自己說:「子不從我出,敢以死明心。」郅惲不得已,拜謝而去。這是我國司法史上一段佳話。

新中國司法,卻從來沒有捨法從義這回事,那當然不奇怪。從前,為患鄉里的,往往是惡霸;今天,全國惡霸,都由官家取代,法庭上那裏還能容一個「義」字。

「義」字不容之外,「法」字也不能容。所以,唐志順、幸清賢被捕,當局不必依法二十四小時之內通知他們家屬,二人也不得依法聘請律師代為辯護,更不得與家人通信甚至見面。漢朝名臣董仲舒「據義行法」的主張,今天看來,真是反動得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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